多人被处分!河南通报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文峰区宝莲寺镇何官屯村党支部书记彭顺平违规用集体土地为他人提供担保问题
2012年及以前,文峰区宝莲寺镇何官屯村党支部书记彭顺平,在其任职期间,擅自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村集体利益,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二章第五条第一项之规定,2019年1月8日,宝莲寺镇纪委给予彭顺平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2、高新区峨嵋大街街道张七里店原党支部副书记、社区主任张合顺违规领取补贴等问题
2006年至2009年期间,时任高新区峨嵋大街街道张七里店原党支部副支书的张合顺不履行副支书职责,长期脱岗不上班。2009年张合顺通过选举当选为村委会主任,在未召开两委会的情况下,自己签字领取了未上班期间的生活补贴20800元;在其父亲张金华不符合上级文件要求的情况下领取退休老干部补助14640元;长期借用公司车辆归个人使用。2019年1月14日,经高新区峨嵋大街街道党工委研究,给予张合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责成本人退回私自领取的生活补贴和其父亲的退休老干部补助。
3、文峰区甜水井街道办事处卜府巷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李惠霞违规收取居民卫生费和绿化费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文峰区甜水井街道办事处卜府巷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李惠霞,违规使用三联单收取居民卫生费和绿化费用共计79344元用于社区日常支出。2019年3月15日,经甜水井街道党工委研究,给予李惠霞党内警告处分。
4、文峰区甜水井街道办事处新营街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王刚违规收取居民卫生费和绿化费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文峰区甜水井街道办事处新营街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王刚,违规使用三联单收取居民卫生费和绿化费用共计83764元用于社区日常支出。2019年3月15日,经甜水井街道党工委研究,给予王刚党内警告处分。
5、文峰区南关办事处世纪花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于艳违规收取卫生费、绿化费问题
2015至2017年,文峰区南关办事处世纪花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于艳在担任甜水井办事处北门东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期间,违规使用三联单收据收取居民、商户卫生费、绿化费共计80029元用于社区日常支出。2019年4月3日,经南关街道党工委研究,给予于艳党内警告处分。
6、文峰区南关办事处燕林社区原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焦慧娜违规签订合同问题
2015年至2018年,焦慧娜担任文峰区南关办事处燕林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期间,与燕林C区车棚租赁者杜某某签订3年期限的无偿租赁合同。焦慧娜擅自决定本应由社区“两委”开会研究的重大事项,2019年4月15日,经南关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焦慧娜党内警告处分。
7、文峰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临时人员张永刚违规报销费用问题
2016年、2017年,文峰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司机张永刚多次在汽车维修过程中,采取虚报等手段把平时下乡吃饭、给村干部办婚事上礼、看病号费用以及汽车违章罚款等费用共计9720元充当汽车修理费用,进行虚假报账。2019年2月25日,经文峰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永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文峰区中华路街道大市庄村党支部书记祁得兴违规发放购物卡等问题
2013年春节前,祁得兴在任中华路办事处大市庄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购买24000元购物卡发给村干部。连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2019年6月14日,经中华路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祁得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高新区银杏大街街道党工委原书记常旭文违规收取礼品、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1、2013年、2014年、2015年春节前,常旭文每年收受时任村干部李某某1000元洗浴卡,三年共计3000元洗浴卡。
2、2018年,常旭文收受某企业实际控制人韩某某一对价值5000元的金毛犬。
3、2018年春节前,常旭文在办公室收受村干部李某某1000元加油卡。
4、2019年春节前,常旭文提出让村干部李某某替其支付5000元花卉款,李某某答应并替常旭文支付了5000元花卉款。
连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0月17日,经文峰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文峰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常旭文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2019年10月17日,经文峰区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文峰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常旭文政务撤职(降为科员)处分。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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