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间谍拉拢我国公民伎俩:伪装身份收买利诱

24.03.2015  10:53

当你拿起手机,对我军事哨卡、营房、战机拍照上传至军事论坛时;当你在网上口无遮拦地对你所了解的军事信息狂爆猛料时;当你通过微信、QQ、米聊等聊天工具与陌生人聊天透露你身份信息时,你可知道,就在千里之外的境外,可能正有一个“身手敏捷”的网络间谍将你锁定,诱使你一步步走向陷阱,最终使你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利用的工具。

解读哪些人容易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眼中的“猎物”

那么,哪些群体容易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拉拢和策反的目标?

“目前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策反人员涉及的群体比较普遍,包括军队人员、退伍军人、留学生、高校师生、求职者、军事发烧友、军工企业和国防科研单位人员,甚至是政府工作人员等。”省国家安全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传统意义上的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策反的对象主要是掌握国家政治、军事、外交、经济机密的相关人员。而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策反活动的目标群体正在由这些专业人士向普通公民扩展。这些人中有的虽然并不直接掌握秘密信息,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起初会要求被策反者提供一些简单的资料,同时给予丰厚的酬金,让其慢慢产生对金钱的依赖,再往后便会布置更多的敏感“作业”,最大限度地刺探我各方面情报。

危害国家安全遭受侵害无辜网民沦为“炮灰”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我国的情报、策反、渗透等破坏活动,不仅对我国国家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而且对被策反者本人及家庭造成的危害也是破坏性的。

著名军事评论员宋忠平指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通过了解我军事单位飞机出动的频率、架次、载弹量和车辆进出情况,可判断出军事单位战斗力的强弱、所执行的是什么任务。他举例称:如果在飞行时,飞机所悬挂的是空空导弹,对方就能分析出该部队主要执行对空或制空任务;如果悬挂的是空对地导弹、空对舰导弹,对方就能判断出该部队主要执行的是对地、对海攻击;如果发现飞机是裸机飞行,对方也可能判断出该部队的战斗力非常有限。

此外,宋忠平表示,尤其在一些军事演习时,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通过获取的车辆信息,也能判断出该军事单位究竟有多少台车,以及平时训练能力的极限。“这种习惯性常态化的训练,就是对方关注的重点。”

记者发现,在开封出租车司机段某被境外间谍机关利用一案中,经过几次交易后段某逐渐了解到雇用他的王某的身份。后来段某从新闻上看到广东侦破的那起间谍案,一名男子长期给境外一个名叫“飞哥”的人提供部队杂志,对部队情况进行长期监视,自己内心也开始害怕。

一般情况下,涉案人员在初期的防范意识比较薄弱,往往在中后期无法克制对“丰厚报酬”的诱惑,再加上对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认识不足,往往抱有侥幸心理,导致越陷越深,最终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记者了解到,段某因涉嫌犯罪面临牢狱生活,长年抱病在床的老母亲无人照料。可以说这是一个悲剧,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害了段某,是段某的贪心和违法行为毁了自己,害了家庭和亲人。

手段伪装身份、收买利诱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惯用伎俩

据省国家安全机关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像段某这样,在互联网上求职、交友过程中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拉拢、策反,接受指令搜集我军事目标情报的违法犯罪活动数量不断增加,有愈演愈烈之势。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公民策反、拉拢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

“这些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大多会用很多身份来伪装自己,如研究人员、学者、商人、教师、理财师、军事发烧友等,在勾连我网民时往往使用研究所、咨询公司、军事杂志社等各种掩护名义,借助金钱拉拢、资助出国、美女交友诱惑等手段,实施欺骗拉拢。”

2014年11月,有媒体报道,男子曹某工作之余经常在网上寻找赚钱机会,在多家网站挂了个人资料。2013年年底,曹某接到自称是军事杂志社“主编”的电话。在金钱的诱惑下,曹某一到周末就按照“主编”指令到青岛军事基地偷拍和发送照片。2014年4月20日,曹某在住处被山东省国家安全机关抓获,当场起获照相机、望远镜、笔记本电脑等涉案工具。

省国家安全机关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在互联网上有一些人,尤其是一些军事发烧友,喜欢炫耀,虚荣心强,为了获得网友追捧,发布一些所谓的“机密信息”,境外间谍人员借机拉拢,将其拉下水。

“这些境外间谍人员在拉拢目标时往往会使用各种合法的名目,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在联系初期,很多公民并不了解其隐藏的真实目的,当发现自己在从事间谍活动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会进一步威胁讹诈,而此时当事人已难以自拔。”

说法首次明确定义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据省国家安全机关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该法对间谍行为进行了明确定义,指出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活动等行为为间谍行为。这是我国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

根据该法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疑问无知网友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拉下水该怎么办?

那么,普通公民无意中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拉下水后,面对对方的恐吓与威逼利诱不知如何抽身时,该怎么做?

省国家安全机关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反间谍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第二十八条还规定: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在陷入泥潭时,涉案人员应解除顾虑,打破侥幸,丢掉幻想,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反映情况,相信法律是自己最大的保障,祖国和政府是自己最坚强的依靠。”

链接

5类间谍行为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互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