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

13.04.2015  12:33
       

  “2015年全省完成4000万亩左右的确权登记颁证任务,2016年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2017年完成扫尾工作。”这是河南省日前出台的《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的目标。
  《意见》要求,确权登记颁证要坚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重大事项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做到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四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材料要经农户签字认可。对外出农户,要及时通知到户到人。鼓励各地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农户互换并地,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
  《意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创新,可充分利用二调成果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对内容准确无误、手续完备、无任何遗留问题的承包地,可直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在经济和群众思想基础好的村(组),可直接进行股份制改造,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入户调查、公示、实际测量、打印证书等工作交由企业承担。
  在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方面,《意见》强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载明的户主或共有人,体现男女平等原则,在尊重家庭意愿的基础上,夫妻双方可共同作为承包方代表和共有人进行登记。对于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要向承包方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注明确权方式为确权确股;承包方有意愿要求的,发包方可以向承包方颁发农村集体土地股权证。
    《意见》明确,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为保障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进行,中央和省财政将分别按相关标准给予补助,包干使用。对整市、县(市、区)推进的地方,在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时优先给予保障。各地要根据实际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