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务员涨工资?“尽快落实到位”才算数

12.06.2015  12:57

在日前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再次强调,要保障广大基层公务人员,包括国家部委的处级及以下公务人员工资收入的合理增长,有关工资调整的政策必须尽快落实到位。(6月10日  新华网)

公务员队伍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基层公务员更是上情下达的最关键载体。然而,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下,越来越多的基层公务员遭遇新“三高”:生活高压、工作高压和舆论高压,而这所谓新“三高”的矛盾集中点就在于工资待遇,可以说,正是由于工资待遇过低才导致新“三高”愈演愈烈。

工资收入尤其是公务员工资收入,因其特殊的经费来源渠道,一直都是舆论关注的焦点,与之沾边的任何话题都能迅速引发各种争议和讨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委员何香久递交提案建议提高公务员工资时,就引来骂声一片。似乎一说公务员涨工资,公众就开始“吐槽”,他们认为,公务员的待遇够好了,甚至还有人把贪官污吏作为公务员的代名词,再给公务员涨工资就是社会的不公。这样的“吐槽”未免有失偏颇。

不可否认,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些大城市,公务员的工资福利确实不错,但在很多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基层单位,大部分公务员的收入并不高设置,比如在四川,副科级干部每个月全部的收入不到3000,此外没有任何“额外”福利。这样的收入水平与基层公工作强度不成正比——“白加黑”、“五加二”是基层公务员工作状态的真实写照。况且公务员也要养家糊口,现在的生活成本越来越高,除去各种日常开销,青年公务员还要娶妻生子买房子。

我们总是强调要尊重劳动、尊重人才,那么,对基层公务员要不要讲尊重?没有适当的工资待遇,又何谈尊重?当下,各行各业的工资水平都在随着物价上涨而上涨,单让公务员们维持一成不变的工资水平,让他们遭遇新“三高”,难道不是一种新的社会不公么?社会一直在呼吁给劳动者涨工资,广大基层公务员也属于劳动者群体,他们的劳动应该得到肯定,他们的涨薪需求也应该得到重视、得到满足。

201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逐步改善工作生活条件”;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提“完善工资制度,对基层工作人员予以政策倾斜”……中央已经开始重视基层公务员待遇问题,也进一步明确公务员工资改革重点在于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这一改革方向。目前,我国约有700多万公务员,其中90%是科级以下干部,60%在县乡一级。显然,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待遇,影响的不只是公务员的个人福祉,更关系到国家的治理体系与成效。

此次,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工资调整方案,必须尽快落实到位”。无疑,调整方案的落实越及时越到位,基层公务员工资改革的环境条件就越好,矛盾也就不会聚焦,公众也就越容易接受。当然,工资调整方案“尽快落实到位”也还是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通过调查研究,找出切合地方实际的具体路径稳慎推进,并且与之相关的制度及政策也要配套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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