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培训基地办公楼、餐厅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06.02.2015  12: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培训基地办公楼、餐厅改造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XCZB09-1502009

2.2 项目概况: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培训基地办公楼、餐厅改造项目施工

2.3 项目地点:郑上路与扬州路交叉口西南角培训基地院内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投资总额:约130万元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

2.8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独立法人资质的证明文件;

3.2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3 投标企业须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 投标人须到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6 企业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改造工程项目业绩。

3.7 凡外地进郑建筑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信息

4.1 报名时间:2015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12日,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613)

4.3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近三年类似改造工程施工业绩合同(至少一份),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5 . 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 .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3月5日0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五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有关信息

本次招标项目开标时间:2015年3月5日0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五楼会议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等媒介上发布。

9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震宇

联系电话:0371-55056235

邮      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