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年最高报32万 新增8个病种

10.10.2014  09:34

中原网讯(记者 冉小平) 郑州晚报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我市今年生孩的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所提高,同时简化了办理手续;明年1月1日起,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将提高。

基本医保统筹基金

限额增加2万元

按《通知》要求,明年1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调整为8万元。

城镇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110元调整为130元,年度中间参保的,缴费标准每人每月11元。最高赔付限额由18万元调整为24万元。

政策调整后,我市城镇职工每年住院医疗费报销最高限额由原来的24万元提高到32万元。

此外,在职职工在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也由原来的85%提高到88%。

编辑:赵静 联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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