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60岁以上每人每年可领960元

10.06.2015  10:49

  □记者 李晓敏

  本报讯 昨天,省卫生计生委召开媒体通气会,会上公布,今年,我省正式建立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从2015起,我省18个省辖市、直管县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只要父母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均可领取960元奖励扶助金。

   信息通报: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实现“平起平坐

  在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方面,无论是全国还是我省,农村一直是优于城镇的。

  据了解,自从2005年起,和全国一样,我省建立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帮扶制度,从那年起,凡是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只要年满60周岁,每人每月便可领取50元的补助,到2012年时,这个补助标准增加到了每人每月80元。

  从2012年,我省郑州、洛阳、许昌、济源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也开始“尝鲜”该政策。

  而从今年起,我省建立全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是第一个实现城乡统一的省份。

   奖励标准:年满60周岁每人每月至少80元

  根据政策,2015年1月1日起,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到亡故为止。省卫生计生委调研员王自立介绍,在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城镇三无老人供养等惠民政策时,奖励扶助金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

  奖励扶助资金由省、市、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按基本标准的60%、20%、20%的比例分级负担;财政直管县按照省、县财政80%、20%的比例分级负担。

  据了解,奖励扶助金由省财政厅和省卫生计生委确定的金融机构统一代理发放,以个人为单位,每年发放一次。今年11月30日前,奖扶金将直接打进扶助对象个人账户。以后每年,将确保在8月底前奖扶到位。

   扶助对象:户口迁出本省或从外省迁入的也在列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