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通过省政府评估验收

05.11.2016  00:05
省政府对国家三类城市•汝州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评估组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尹洪斌出席评估汇报会 评估组专家对汝州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     11月2日至3日,省政府组织评估组对国家三类城市·汝州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省政府评估组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尹洪斌,省政府评估组成员、省政府七处主任科员侯哲,汝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天富等出席评估汇报会。      尹洪斌指出,语言文字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来说,是文化的基础要素和鲜明标志,是文化传承、发展、繁荣的重要载体,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标志,是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前提。提高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是提升市民文化素质、树立城市文明形象的需要,是扩大开放、增进交流的需要,更是加快城市规范化进程的需要。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是文化品位的重要依据,是和谐社会文明氛围的重要象征。      尹洪斌强调,语言文字工作不仅仅是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责任,更需要从政府到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持之以恒。他希望汝州市以此次评估验收为契机,扎实做好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      尹洪斌要求,各位评估专家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照评估细则,切实做到客观公正评估。      汇报会后,评估组专家深入汝州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的15家单位和语言文字示范一条街,通过查看环境、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查阅档案等形式,对汝州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评估,并进行了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      在11月3日晚上召开的评估反馈会上,省政府评估组成员、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处处长闫俊山代表省政府评估组宣布:汝州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通过评估验收。      截至去年年底,全省18个省辖市一类、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已圆满收官。目前,省直管县(市)长垣、巩义、邓州先后召开了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会,滑县已于今年5月完成评估验收工作,长垣近日已向省政府提交了迎评申请。郑州、濮阳、安阳、鹤壁、新乡、商丘、驻马店、周口、开封等省辖市在完成自身评估的基础上,对所属县(市)正有序安排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      (语言文字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