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除雪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19.12.2014  18:51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4】548号计划批复,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委托,组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除雪设备”项目,第一包因故采购失败。现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重新组织采购,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4]418-1号。

二、采购项目:除雪设备项目(共一个标段。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潜在供应商可从2014年12月19日起至2014年12月29日18:00获取采购文件。

五、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4年12月30日下午15:30。

七、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二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

八、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  王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传真)

      九、户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1001533119052500141-0003

开户银行:洛阳建行古城路支行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