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将对《城乡规划法》暨土壤污染防治进行执法检查

09.05.2014  19:29

       5月7日,唐河县《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暨土壤污染防治情况联动监督工作动员会召开。县领导曹杰清、李梦然等出席会议。

        据悉,城乡规划执法检查工作分为自查阶段、迎检阶段和整改阶段,检查内容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2、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总体情况(包括管理体制、经费保障、相关规划的衔接等);3城乡规划工作依法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批事项的报告、备案情况;4、城乡规划决策、监督机制建立落实情况(包括上级监督、公众监督等);5、城乡规划事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批后监管情况;6、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调整变更是否依法依规及违法违章建设的查处情况;7、规划、发改、住建、国土、房管、交通、城管、教育、园林绿化、消防、人防等部门及电力、电信、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单位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情况;8、对《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修改建议和意见。
  土壤污染防治情况开展联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一、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二、土壤污染现状、污染原因造成的危害情况;三、土壤污染监管情况、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四、土壤污染治理及修复情况;五、重大土壤污染案件的查处情况;六、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反映的其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