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垃圾分类“黑洞”已多数改正完毕

16.01.2020  07:12

河南商报讯(记者崔文)1月11日,河南商报报道了郑州市一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设施不到位的情况。昨日,河南商报记者获悉,目前这些地方均已被责令改正,有些已经按要求配备了垃圾桶。

公共机构本应是垃圾分类的“排头兵”。近日,河南商报记者探访发现,金林商场、苑陵商场、银基广场、高新区城管局等公共机构,不仅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摆放不到位,有些还“自创”垃圾种类,成了垃圾分类“黑洞”。

报道刊发后,引起了相应企事业单位和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经八路执法中队第一时间来到经七路某省级公共机构,对其“自创”的错误垃圾种类名称进行纠正,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目前,该单位已经重新配备了分类垃圾桶,并按要求贴上标签。

二七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机动一中队联合一马路、铭功路中队来到金林商场、苑陵商场等地检查,发现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情况依旧存在,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未改正到位的,将对他们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垃圾分类是我们今年的重点执法内容之一,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商场等公共机构将会是执法重点。”机动一中队副中队长赵卫说,下一步将联合二七区分类办对辖区商场负责人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和法律常识的培训。

作为垃圾分类的主管部门,高新区城管局的垃圾桶也未摆放到位,不禁让人大跌眼镜。1月14日,河南商报记者回访时看到,高新区城管局已在办公楼里设置了一些分类垃圾桶。该局环卫科相关负责人说,已经加紧购置了20余个分类垃圾桶,将摆放在各个办公室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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