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教育局坚持“三个结合”推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入落实

20.07.2016  19:10
  7月18日上午,平顶山市教育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以“三个结合”为抓手,推动问责条例深入落实。      一是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把问责条例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学内容,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问责条例,深刻把握本质要义,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解读,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与“懒政怠政问责年”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体作用,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履行纪检部门监督职责,对照应当问责的“六种情形”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严重违纪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究”,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严厉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      三是与“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评”相结合。今年年初,平顶山市教育局党委根据各科室职能,细化责任目标,分别与各科室签订了责任书,近期将对各科室上半年履职情况进行公开考评,强化“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导向,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平顶山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