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里不种粮不再有补贴

03.05.2016  16:32
      最近,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对原来的农业“三项补贴”如何改革、如何落实改革措施提出指导意见。

        今年在全国范围推开的这项改革,我省去年已经提前实施。

        这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从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原来的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用于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同时,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为什么要进行这项改革?

        从大的方面说,是要在稳定加大补贴力度的同时,提高补贴效能。这是按照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总体部署做出的重大政策调整,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

        这项改革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把原来的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转变为功能性补贴,由种粮农民人人有份的覆盖性补贴转变为农业生产的环节性补贴。这样一来,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就更明显了,政策的引导功能就发挥得更好。

        就这项改革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来说,将农业“三项补贴”中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撂荒地、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鼓励农民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实现“藏粮于地”,使政策目标指向更加精准,政策效果与政策目标更加一致,进一步拓展了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政策空间。

        这项改革有利于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当前农业虽然保持增量增收的好势头,但数量与质量、总量与结构、投入与产出、成本与效益、生产与环境等方面矛盾日益上升,特别是家庭小规模经营仍占大多数,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影响了农业现代化进程。通过政策引导,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加快进入规模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新阶段,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

        这项改革有利于推动农村金融加快发展。长期以来,农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始终得不到很好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通过调整部分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并强调其政策性、独立性和专注性,既是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农业建设,有效缓解农业农村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新常态下创新财政支农机制,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的重要举措,同时兼顾了效率与公平,适应农业产业升级对金融支持的需要,有利于推动农村金融发展。

        地力保护资金怎么用?

        耕地污染和地力衰竭现象严重,必须尽快保护和改善地力。政策引导农民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这一块儿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承包地是谁的,资金就补贴给谁,这是政策原则上的规定。但是,如果耕地流转出去了,补贴资金给谁,也可以由流转双方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补贴资金就补贴给耕地的承包方。

        补贴的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具体根据哪一种类型面积或哪几种类型面积来补贴,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自定。

        补贴的标准,由地方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

        请注意,有下面这些情况的不予补贴:改变用途的耕地,包括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政策鼓励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如何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资金,原则上以2016年的规模为基数,每年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中予以安排,以后年度根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预算安排情况同比例调整。

        支持对象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鼓励创新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不鼓励对新型经营主体采取现金直补。对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可按照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助。对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可以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提供物化补助等方式。

        为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粮食生产托管服务、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公益性服务。

        积极探索将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到组织成员。这意味着,政府投入农业生产经营的资金,可以根据情况折算成农村经济组织成员的股份。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需要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需要增加资金投入,这会让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解决这个问题,政策要求把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重点用来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中央财政下达地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统筹用于资本金注入、担保费用补助、风险补偿等方面。同时,强化银担合作机制,让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政策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政策性、独立性、专注于农业、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此,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财政注入资本金的作用,尽快启动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运营,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合理确定财政注入资本金的规模和节奏。

        6月30日前把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民手中

        农民往往不太关注政策制定、改革的大背景和总体要求,他们的关注点很现实,那就是还有没有补贴、补贴多少、补贴什么时间能发到手里。

        今年起,地里不种粮食的农民,不能再拿粮食补贴。至于补贴多少,在省级政府根据规定明确方案后,可以大致测算一下。发放时间上,今年的政策要求很明确,就是务必于6月30日前将需兑现到农民手中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让农民群众吃上“定心丸”。

        农业支持保护资金如何确定?

        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按照耕地面积、粮食产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等因素测算,切块到省级财政,由各省份结合当地实际,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

        今年开始,在这项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后,中央财政不再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各地农作物良种推广工作可以根据需要,从上级和本级财政安排的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中统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