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地税局“服务立税谋发展”发挥纳税服务生力军作用

23.08.2016  01:33

为主动适应税收工作新形势、新常态,满足纳税人日益多元的新诉求,今年以来,该局围绕当前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扎实推进纳税服务改革主要任务,确保纳税服务和全局各项工作同步推进、相向而行。

一是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各类纳税服务制度。明确当前纳税服务工作的重心是:以纳税人为中心,围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合理界定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纳税人自主申报和税务机关优化服务为基础,形成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新型税收征纳关系。其一,健全纳税服务体系。筹建市级纳税服务分局,理顺部门职责,指导县、区局建立纳税服务组织体系和相关机构。认真落实《安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切实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安地税发〔2015〕106号)要求,新进人员优先安排到大厅工作,大厅要按要求比例配置正式人员。其二,构建新型征纳关系。构建“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新型税收征纳关系,落实纳税人的自主申报责任,将税收征管重心从“事前审批”调整到“事中事后风险管理”。优化税务人的纳税服务。税务人和纳税人作为税收行政行为两个平等的主体,通过平等、互信的征纳合作,实现税企共赢。其三,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将纳税服务贯穿到税前、税中、税后各个环节,向纳税人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二是加强国地税合作,提升办税服务的便捷化。第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规范(3.0版)》,推动国税、地税服务的深度融合。第二,持续优化办税服务厅建设,精简办税要求。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确保“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健全办税服务厅内部管理、流程管控、服务评价、权益保护、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服务制度,确保改革版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前移至办税服务厅的126个办税服务事项顺利落地。落实“一厅式”涉税办结要求,优化提升“一厅式”服务模式,实行审批事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对实名办税、省域通办、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办税无纸化、免填单等工作事项,主动承接、提前介入、加快推行,并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市局纳税服务分局利用纳税服务效能管理系统对全市办税服务厅实施效能评价和监督管理。

三是加强税法宣传,提升干部队伍的专业化。一方面,统一宣传辅导服务口径,开展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分类宣传辅导,在大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推行个性化定制税法宣传,向纳税人推送分类差异化的政策法规、办税指南、涉税提醒等信息,促进税收政策有效传播,提升税收知识认知度和遵从度。另一方面,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纳税服务干部系统化培养模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分期分批分层次组织培训,确保“人岗相适”;通过开展“办税服务明星”、“岗位能手”等评选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信用管理,提升权益保护的透明化。其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发布制度,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引导纳税人自愿遵从。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开展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信息的交换、比对和应用工作。进一步完善黑名单制度,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逐步开放B、C、D级纳税人信息查询,助力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框架。联合国税局、银监局开展银税合作,拓展纳税信用增值服务,释放纳税信用数据的“含金量”。其二,按照省局进一步规范纳税服务诉求管理的工作意见,畅通纳税人诉求响应渠道,规范和完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建立纳税人评价、地税系统内部评价和第三方外部评价相结合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反馈机制,全面落实办税公开制度。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税务人走进纳税人”大走访活动,着力为纳税人解难题、办实事,服务企业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