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地税共建“五项机制”深度融合稽查合作

30.06.2016  12:09

为整合税务稽查执法资源,进一步规范国税、地税联合稽查行为,增强稽查执法效能,落实《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联合稽查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近日,郑州市国税稽查局、地税稽查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建“四项机制”,深度融合稽查合作工作。

一是共建协调领导机制。成立由市地税稽查局、市国税稽查局局长轮值担任正副组长的国地税稽查工作合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查办),负责对合作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督导。领导小组和联查办对联合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发文的形式下发。

二是共建信息共享机制。一方面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稽查案件检查中取得的稽查成果,涉及影响对方管辖税种征收、查补的,及时批量抄送对方,并对交换的信息进行分析运用,最终双方将运用成果反馈。另一方面双方在积极探讨如何运用互联网+的形式建立稽查合作工作平台,以实现稽查信息的快速、准确交换及运用

三是共建联合稽查机制。对确定的联合检查对象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联合稽查,一种是联合进驻企业检查,一种是国地税分别设立联合检查办公场所,对企业进行联合调账检查。对同一税收违法行为,统一定性和税务处理处罚标准,协同审理案件。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遇到许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情形的,协商同步采取。

四是共建举报联办机制。通过“四个一”实现国地税举报中心联合办公:即一个办公场所、一个举报电话、一个门户网站、一本稽查台账。

五是共建税警协作机制。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通过联合发文建立税警协作机制,通过税警协作办公加强对案件移送、执行的管理,同时加强对曝光涉税违法案件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