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需要科学举债 方能助力经济发展

30.06.2014  10:23

  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等,举债融资是必需的,也是必要的,关键是要摆正对GDP和投资的态度,把握好度,促使举债行为向科学谨慎的债务管理转变

  改革开放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以来,我国西部地区发展步伐显著加快,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群众生活、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当前,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推进建设,更为西部地区扩大开放、实现赶超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

  当发展愿望与发展机遇交汇,往往会激发出强烈的发展冲动。西部地区要实现赶超发展,举债融资的冲动也是很大的。作为一个从戈壁荒滩成长起来的西北小城,宁夏中卫市渴望“长大”,却一度受困于发展资金的匮乏,陷入了偿还旧债难、举借新债更难、发展融资难上难的局面。

  为了突破发展瓶颈的制约,宁夏中卫市探索出偿贷基金机制,以15年为一个周期,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建立起偿贷基金池,每年固定“存入”财政资金,并要求“总盘子”与政府当年应还贷款本息总额保持一致,保证了借钱、花钱、还钱渠道的顺畅。

  中卫市用创新的方法、事前管理的态度和勇于担当的精神来管理地方债,体现了政府“风物长宜放眼量”的发展理念。偿贷基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树立了政府的诚信形象,更增强了融资各方的信心,有利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

  当前,我国政府性债务仍然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省本级债务借新还旧数额较大、个别地方债务举借和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今年到期需偿还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占债务总余额的21.89%,是偿债压力最重的一年。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而支出刚性强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偿债压力会进一步加大。

  在跨越赶超的过程中,西部地区为了发展经济、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等,举债融资是必需的,也是必要的,关键是要摆正对GDP和投资的态度,把握好度,控制融资需求的迅速膨胀,切实防范举债融资不规范、举债方式过多过滥、缺乏规范的预算监督与约束等问题。

  审计署近日的跟踪审计表明,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速自2013年6月以来明显放缓,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今后,应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重点规范非信贷融资的增长;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参与地方融资,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市场化融资机制等,促使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向科学谨慎的债务管理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