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存量置换仍是“主角” 年均额度约5万亿元

08.03.2016  11:45

  去年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改革全面启动第一年,也是我国首次实现地方债全部由省级政府自发自还。随着地方债晋升为第三大类券种之后,分析机构预测,地方债发行规模有望今年再度扩容,其中,存量置换债券仍是“主角”。

  “置换债券其实是指通过地方政府债券,来置换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投顾问宏观经济研究员马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政府发行置换债券一方面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券的预算管理,另一方面还能减轻地方偿债利息负担。

  据财政部数据显示,去年我国新增地方债券额度6000亿元,全年地方债发行总规模约3.8万亿元,比2014年增长8.5倍。其中,置换债券额度达3.2万亿元。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去年12月底表示,目前地方政府的债务成本已由置换前的10%左右下降至3.5%,预计每年为地方节约利息支出2000亿元。

  1月11日,财政部网站公布的《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称,要合理确定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并要逐级下达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分析人士预计,新一轮地方债发行大幕即将开启。

  据记者了解,2月15日,河北省成功定向发行2016年第一批省政府债券350亿元,并全部为置换债券,用于置换市县政府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或逾期的存量债务。随后,湖北省于2月18日公开招标发行600亿元地方债,分四期发行且全部为置换债券。除此之外,贵州、新疆、浙江等地也陆续开始组建当地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

  据统计,截至2015年末,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还有11.2万亿元。若按照计划在今后3年内完成置换,年均置换额度为3.7万亿元。部分机构测算,如果再加上2016年规模可能突破万亿元的新增债券,那么每年的地方债置换额度或将超过5万亿元。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