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道、地铁站又成“纳凉”香饽饽

04.07.2018  07:22

 

在地铁站跟随大人纳凉的孩子们

 

核心提示|夏日炎炎,郑州也进入了“烧烤模式”。7月3日,郑州最高气温34℃;6月28日最高气温达36℃,大街小巷一下子多了不少“纳凉一族”。其中,不少市民选择在地下人行通道或地铁站等公共场所纳凉,有人在地下人行道或地铁站一呆就是半天,甚至还有人在纳凉的同时,顺便摆个摊儿卖东西。地下人行道纳凉摆摊是否允许?地铁站纳凉时需注意哪些方面?

现象:地下人行道“蹭凉”摆摊,地铁站“就近”避暑

6月27日下午5点,天气闷热。郑州民航路通往郑东新区CBD的地下人行通,却像个“空调房”。长约80米的通道内,南侧墙壁一侧犹如小市场,一位60多岁的老人正在卖衣服和袜子。“家住附近,乘凉时看别人摆摊,就跟着进货,既能乘凉,又能挣零花。”

郑州金水区执法局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郑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禁止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商品交易市场、庙会、商业摊群和进行生产加工、修理、卖艺、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地下人行通道属于城市道路的一部分,市民单纯地搬个凳子在此纳凉允许,摆摊设点不允许。“在地下人行通道摆摊设点,很容易影响交通。”该负责人称,按照规定,违反该条规定的,由市、县(市)、区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组织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暂扣物品,并将处以每平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6月28日中午,客流密集的郑州地铁1号线紫荆山站,不少大人带着小孩儿在负一楼一处未启用区域的临时舞台玩耍,甚至还有人将午餐带来吃。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入夏以来,郑州地铁站发现一些乘客在出行较近的地铁车站内纳凉的现象。一般而言,纳凉的市民只要不影响地铁运营,不占用进出口通道,不违背公序良俗,地铁站原则上不会拒绝“纳凉族”入内。但他表示,因地铁站及通道是通行区域,纳凉的前提是不能违背《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该条例规定,对出现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以及躺卧、乞讨、卖艺、收捡废弃物等行为和其他影响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工作人员将礼貌劝阻和禁止。

建议:商场、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也应对外开放

6月28日,网友@傲雪红梅参与大河客户端、大河报官方微博”纳凉“话题时留言:“选择在地铁站、地下人行通道,图书馆、商场等设有空调的公共场所纳凉的人,或是没装空调,或打工在外,都不是富人。社会应多给予一些同情和理解,多开放一些公共场所”。还有网友说,只要不影响交通,这种“蹭凉”能接受。

郑州大学一名社会学教授表示,市民去地铁站或地下人行通道“蹭凉”,折射出郑州季节性公共资源的不足或分布不均问题。炎炎夏季,大型商场或超市,一些机关、事业单位等有空调的公共场所,以及社区的老年服务中心等均应及时对外开放,尤其是对环卫工人等一线劳动者开放,“能体现一座城市的人性关怀,也是一种社会进步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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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