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音乐迎来收费时代

07.07.2016  16:34

近日,记者打开酷我音乐,本想试听一下香港歌手陈奕迅最新发布的单曲《在这个世界相遇》,结果弹出一个对话框:应版权方要求,试听本歌曲需要付费。后经了解,在线听歌、下载歌曲的收费模式其实早已开启,并且进行得如火如荼。

据统计,陈奕迅的这张数字专辑自6月16日全网上线以来,在各大音乐平台上的销量已经超过50万张,而每张售价5元的李宇春全新数字专辑《野蛮生长》之《》自5月份在QQ音乐独家开售至今,销量也早已超过300万张。歌手鹿晗的3张个人mini数字专辑更是累计销售500多万张,销售额近3000万元。“这么高的销量充分说明粉丝对偶像的音乐作品是认可的,是愿意为此买单的。”北京美妙悦听文化艺术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何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今的音乐市场早已不是当初只看音乐质量的阶段,歌手粉丝的多少才是决定专辑销量高低的关键。“在线音乐的会员和数字专辑购买者基本上以‘90后’为主,在他们看来,花2块、5块去支持自己喜欢的歌手是件很自然的事情。

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在2016年4月召开的第六届北京音乐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论坛上表示,如今中国互联网音乐版权秩序可谓是有了根本性好转,国家一系列有关音乐产业发展的政策相继出台,为整个数字音乐行业带来了福音。据了解,2015年7月,国家版权局下发通知,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行为。12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又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要推动《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加强对音乐作品特别是数字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推动建立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和运营生态,逐步实现数字音乐的正版化运营。

政策出台后,各大音乐平台的几百万首未经授权的歌曲很快下架,不仅让受侵害的歌曲著作权人看到了曙光,也给整个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何倩说。

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国内各大音乐网站积极试点在线音乐付费模式。截至2016年4月底,全网累计发展网络音乐包月用户数已突破500万,互联网音乐付费业务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在线音乐收费已是大势所趋,在线音乐的免费午餐将一去不复返。”何倩分析说,不过,在线音乐收费可不是一帆风顺的。她回忆说,尽管在10多年前,以手机彩铃为代表的数字音乐就已经开始有收费的概念,但直到现在,互联网上的大部分音乐作品仍处在免费下载阶段。而且,各大网络音乐平台的下载统计数据也是难题,可以说至今都没有平台或机构可以科学地统计出每一首歌曲的下载量。

对于在线音乐收费模式,歌迷的态度也是褒贬不一。有的认为,正如早年花钱买磁带和CD一样,花钱买自己喜欢的数字音乐理所当然,也是对版权的认可和尊重;有的歌迷则觉得,已经习惯了在线音乐的免费试听、免费下载,遇到需要付费的音乐,不是非听不可的话,就会选择“绕道”。同时,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免费下载歌曲的习惯,大部分人的版权意识不强,盗版猖獗,侵权事件也时有发生,这些因素都极大影响了词曲创作者和音乐制作人的创作积极性。

业内人士认为,应通过建立数字音乐授权的著作权许可模式、管理机制,通过国家自上而下的立法,建立起包括互联网音乐在内的收费模式,在音乐产品生产、版权保护、传播渠道、终端体验等方面提高水平,用互联网思维解决问题,才能推动和实现音乐产品价值最大化,提高我国数字音乐领域国际竞争力。

值得关注的是,在大多数用户愿意为音乐付费之前,在线音乐的盈利模式在哪里呢?数据显示,2016年第一季度我国手机音乐客户端用户规模已达到4.49亿,预计今年移动音乐市场规模将达到96.2亿元。“在线音乐市场潜力巨大,但是大部分在线音乐平台并没有找到合适的盈利模式。”何倩分析说,目前很多在线音乐平台都是衍生盈利,大部分是通过会员付费、秀场直播、演唱会推广等方式获取利润。未来,能够产生这些付费需求的关键就是粉丝,可以说“粉丝经济”将是在线音乐市场的主要盈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