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在探索创新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19.12.2014  14:12
      2014年,全市农业部门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总体目标,以“全国文明城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扎实落实农业部“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和市人大重点督办农村食品安全问题议案的各项要求,注重建章立制、责任落实、真抓实干、改革创新,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民生工程,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已连续六年未检出高毒农药,多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先后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2014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一是承办全省会议一次。受省农业厅委托,12月上旬承办了全省首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演练及监管培训班”,为全省农业部门应对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了的范本。
      二是荣获省农业厅二等奖。新乡市农业局上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与监管机制研究》荣获省农业厅优秀调研报告二等奖。
      三是取得“三个”全省率先。率先在全省以地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农资监管办法等长效文件;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警示教育进乡村、进基地、进市场、进企业、进门店的“五进”活动,并受到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肯定,在全省推广;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榜”制度,分三批公布“红榜”单位43个次。
      四是实现“四个”不断提升。首先,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农产品生产者与辖区农业部门逐一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承诺依法生产经营;制作刷写“生产、销售、使用违禁高毒农药就是犯罪”等自律标语230条,张贴《警示》、《推荐应用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农药品种》、《新乡市常用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目录》等宣传资料6万份。其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全市农业部门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专职机构和人员,形成了“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建中心、县(市、区)建站、乡镇(区域农技推广站)建点、市场(企业、基地)建室”的“三级四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已基本建成,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装上了“安全阀”。再次,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全市累计发展“三品一标”生产基地111个、面积284.40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55%;产品145个,其中农产品地理标志9个,总数连续六年位居全省第一。累计发布108项市级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实现了大宗农产品生产“有标可依”;创建各类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市级61个、省级25个和国家级17个。最后,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共抽检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蔬菜、水果样品28万多份,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简报》48期,总体合格率达99%以上。市委书记李庆贵、市委常委王晓然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