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弹幕面前电影毫无尊严可言

07.08.2014  12:14

即便电影是可被机械复制的艺术产品,但得益于影院这个将观影升华为某种仪式感的展示空间的存在,它还保有着独特的魅力。

随着几场“弹幕观影”活动的举办,终于可以帮助我们理清两个纠结已久的问题:电影院为何?电影为何?

如果从第一个问题的角度出发,我对“弹幕观影”方式持肯定态度。媒体和信息技术的进步,单一的功能性空间正在经历一个转型,比如以前的KTV包厢只提供点歌服务,但现在还能看世界杯比赛、点播热门电影,那么KTV作为提供点歌服务的单一空间功能就被削弱了。

影院同样如此,之前那个作为电影欣赏场所的空间,近来完成了生日派对、公司推介会、比赛直播厅等功能的演化。因此,“弹幕观影”也可以算作影院空间的功能衍生——消费者有权在既定规则内“消费”特定内容。

这种现象,我认为应当包容,因为此时的电影院已经转换成了一个“媒介互动多功能厅”,而“弹幕观影”的消费者们,消费的主体并不是“看电影”,而是“参与弹幕互动”这个行为本身。大众娱乐形态的多元化,本身并不是一件坏事。

不过从第二个问题的角度出发,我对“弹幕电影”则持一种十分悲观和失望的否定态度。在我看来,一个对自己的创作拥有足够自信、倾注足够心血的电影人,是绝对不会用这种方式来展示自己的作品的。因为在这过程中,受众对于互动的参与已经超越了对于内容欣赏的专注,内容只是附属于互动的一种文本,在数不清的弹幕面前,电影就像一个被逼游街的少女,被无数的臭鸡蛋袭击得毫无尊严可言。

本雅明曾经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一文中论述,代表传统艺术高贵性的“光晕”由于出现了机械复制技术之后,在复制过程中消弭的现象。我觉得,艺术品的“光晕”源自两方面:一方面来自艺术品本身的独一无二性,而另一部分,则来自艺术展示空间的独一无二性。即便电影是可被机械复制的艺术产品,但得益于影院这个将观影升华为某种仪式感的展示空间的存在,它还保有着独特的魅力。

不过令人惋惜的是,我们正在迈入“机械移植”的时代,电影内容的展示媒介从电影银幕,延展到了电视、手机、户外屏幕等媒介上,人们可以在家里、地铁、商场中观看原本只能在漆黑寂静的影院中才能欣赏到的电影……空间环境的移植,让电影艺术仅存的高贵性也随之移除。

在这种前提下,受众的消费目标也逐渐从“注重内容”过渡到了“注重体验”,而“弹幕观影”反映的就是这种心态,也就此成了那些不注重内容品质,只追求体验噱头的电影出品方用以迎合大众的手段。并且,我不认为随意在现有内容成品上叠加自己的评论是一种创新。

最后,我觉得事件的走向会不言自明:出品方会通过这种行为,将“互动消费”替换成“观影消费”的概念,进而又将“电影票房”与“优秀作品”挂钩,从而将这种糟蹋作品的行为堂而皇之地包装成一种衡量电影作品优秀与否的标准。对此我只想说,你可以是一名成功且优秀的商人,但请你珍视自己的作品。君不见,《变形金刚》系列再糟烂不堪,导演也会因为影厅的灯泡亮度问题与负责人争执半天,因为他知道,他制作的是电影,而电影,就应该享有它应有的空间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