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未婚女子常年在家 拒绝搬走 父母起诉要求女儿腾房

26.03.2016  11:55

  父母:从小宠爱不知感恩

  陈父、陈母诉称,陈女是他们的独生女,今年36岁,未婚,住在诉争房屋的次卧。父母二人从小对女儿特别宠爱,导致女儿不懂得感恩,认为父母对自己所付出的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

  随着她年纪增长,女儿对父母的态度越来越差,经常因为琐事和二人争吵,甚至推倒母亲,导致母亲软组织挫伤。父母曾多次想要与女儿和解,到街道司法所进行调解,但女儿态度蛮横,拒绝进行调解。

  二人称自己年老多病,女儿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甚至威胁到了生命安全。此外,女儿已经买了房子,二人还借给她15万元,但她仍拒绝搬走,故请求法院判令女儿搬出二人所有房屋的次卧,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责任编辑:刘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