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召开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整改促进会

12.07.2017  09:12

 

      7月7日上午,洛阳市召开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整改促进会,对全市土地利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再动员、再推进、再部署,确保整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会上,洛阳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全市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此项工作开展较好的孟津县政府、洛宁县政府、吉利区政府分别作了典型发言。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就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他要求,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厅和市政府的部署与要求,以对发展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大局负责的态度,正视矛盾、立改立行,下定决心清理和解决好遗留问题。一是要用足用活政策。要围绕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政策研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因地制宜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办法。二是要注重标本兼治。要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重点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三是要严格时间节点。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工作方案,对照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四是要加强协同联动。各市、县(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国土资源、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做到分工协作有度有序,共同完成整治任务。

      针对下一步洛阳市开展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整治重要性。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站在发展大局高度,牢固树立国土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管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坚定的决心,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突破口,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带动整体工作的提升。二要勇于担当,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强化责任、勇于担当,以对全市发展负责的态度,挺起腰板监管,把各项整改任务一抓到底、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配合、协调联动,对违法用地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共同遏制各种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三要强化督导,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倒排工期,建立台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分步分项抓好落实。要建立督查机制,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强化指导推动,定期对账销账。对主动整改,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予以倾斜;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限批土地。市国土资源局要定期选取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以点带面推进工作。要严格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对不能按时完成集中整治工作任务的,可暂停农用地转用、暂停建设用地报批;对秩序混乱、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他强调,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勇于直面问题,善于解决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土地保障发展科学化水平,为加快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用地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管土地工作领导,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环保局、住建委等11个相关委局分管国土资源工作领导,市国土资源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县(市、区)局局长、主管局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