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夏邑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招标公告

08.08.2014  19: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夏邑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夏邑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及质量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夏邑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2.1.2项目编号:夏财采购[2014]052号

2.1.3项目地点:夏邑县

2.1.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1.5项目规模:夏邑县城区及24个乡镇,占地面积210.9902平方公里。

2.1.6工      期: 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0个标段,其中项目实施8个标段,质量监理2个标段:

第一标段:杨集镇、王集乡、车站镇,面积27.7152平方公里。做好本标段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细部测量、数据库建设、各种资料收集、档案整理及土地证书打印,建库软件购置。负责牵头各标段之间的技术方案制定、权属界线连接、数据库整合、调查成果汇总上报,并负责全县使用权数据库整合和质检通过,完成全县农村集体土地信息系统整合建设工作。

第二标段:夏邑县城、城关镇、何营乡、李集镇,面积22.0593平方公里。做好本标段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细部测量、数据库建设、各种资料收集、档案整理及土地证书打印。配合牵头标段做好技术方案制定、权属界线连接、数据库整合、调查成果汇总上报工作。

第三标段:韩道口镇、孔庄乡、骆集乡,面积30.1677平方公里,做好本标段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细部测量、数据库建设、各种资料收集、档案整理及土地证书打印。配合牵头标段做好技术方案制定、权属界线连接、数据库整合、调查成果汇总上报工作。

第四标段:曹集乡、刘店集、太平乡,面积22.0169平方公里。做好本标段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细部测量、数据库建设、各种资料收集、档案整理及土地证书打印。配合牵头标段做好技术方案制定、权属界线连接、数据库整合、调查成果汇总上报工作。

第五标段:北镇乡、火店乡、胡桥乡,面积29.5292平方公里。做好本标段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细部测量、数据库建设、各种资料收集、档案整理及土地证书打印。配合牵头标段做好技术方案制定、权属界线连接、数据库整合、调查成果汇总上报工作。

第六标段:济阳镇、中峰乡、桑固乡,面积23.3534平方公里。做好本标段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细部测量、数据库建设、各种资料收集、档案整理及土地证书打印。配合牵头标段做好技术方案制定、权属界线连接、数据库整合、调查成果汇总上报工作。

  第七标段:会亭镇、郭店乡、歧河乡,面积30.1157平方公里。做好本标段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细部测量、数据库建设、各种资料收集、档案整理及土地证书打印。配合牵头标段做好技术方案制定、权属界线连接、数据库整合、调查成果汇总上报工作。

第八标段:罗庄乡、马头镇、业庙乡,面积26.0328平方公里。做好本标段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细部测量、数据库建设、各种资料收集、档案整理及土地证书打印。配合牵头标段做好技术方案制定、权属界线连接、数据库整合、调查成果汇总上报工作。

第九标段:质量监理标。夏邑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发证第一、二、三、四标段质量监理标段及数据库建设项目监理。

第十标段:质量监理标。夏邑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发证第五、六、七、八标段质量监理标段及数据库建设项目监理

    说明:凡是外业部分均含有乡村两级参与人员的人工费用。

2.3工作内容

2.3.1宅基地使用权调查

以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村庄用地范围为基础,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查清楚城镇地籍更新调查范围外的农村居民点范围内宅基地和其他土地的权属界址、用途、面积及土地利用情况,采用1:500比例尺进行调查,形成权属界线成果资料。根据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的权属调查资料,将农村村庄内的其他土地使用权依法登记给具体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

2.3.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

在全县范围内,查清除城镇地籍更新调查范围外的集体所有土地上的独立工矿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中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情况,形成权属界线成果资料。根据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的权属资料,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给具体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3.3土地登记

按照申请、审核、批准、注册程序,为符合土地登记发证条件的宗地办理土地登记,建立土地登记簿。

2.3.4颁证

分为土地证书缮证、土地证书发放等。

2.3.5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数据库建设标准,利用计算机、GIS、数据库和网络技术,建立全县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于一体的土地数据库。建立与上级互联互通的土地数据库管理系统,满足各级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管理的需求。

2.4工期:中标单位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中标段农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监理服务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省级验收后一年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该业务的人员和设备、仪器;

3.1.2具备国家测绘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取得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土地调查资格的单位;

3.1.3从事过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或土地变更调查项目的;

3.1.4投标人应是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土地调查单位名录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函[2014]48号)文上公布的单位。

3.1.5 拟任项目负责人需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开标时各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注: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②投标人可以就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将只能选择一个中标金额最大标段中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8 月 8日至2014年8 月 14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商丘办事处(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北海路交叉口南300米路西)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2010年至今企业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报名时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夏邑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司股长 段股长

电话:13592300288  13781523363

监督单位:夏邑县监察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8370628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0-5088518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