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快递被指掉包包裹:千元天子牌香烟变十几元椰树牌

01.11.2014  11:47

市民闵先生近日通过圆通速递公司寄货物遇到怪事。他寄了两条天子香烟,称其价值1000元,但是寄到广州之后发现变成价值十几元的椰树香烟。他怀疑是快递公司调包,而圆通速递回应称,目前该事件正在申诉阶段,暂不清楚具体情况。现在白领喜欢网购,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新快报CBD记者近日的采访中,律师解释称,此类纠纷采取过错推定原则,只要承运人无法证明存在着法定免责情形,就应对货损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

收件方签收快递公司不负责

10月20日,闵先生买了两条高价香烟,通过圆通速递公司从重庆寄到广州。“快递员当时没有封包,而是用塑料(10230, 55.00, 0.54%)袋装好,第三天我朋友收到包裹,不知道包裹内容就签收了。”近日,闵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包裹外包装没有破损,可是拆开一看,闵先生的朋友吃了一惊:价值1000元的高档烟变成了价值十几元的低档香烟。

“我马上投诉,对方说收件方已经签收,他们就不负责任了。我要求对方提供封装视频,证明装进去的就是我交给快递员的东西,圆通方面说提供不了。”闵先生说,对于圆通速递公司的答复,他十分不解。

记者随后联系了圆通速递公司,对方工作人员称,网点业务员已经核实过,派送的时候该快件外包装完好,而且没有当面拆包验货。“目前(这事)正在申诉过程中,正在反馈信息,还没有具体调查结果。”

说法

此类纠纷采取过错推定原则

此前媒体多次报道过因快递送货引发纠纷的事情,寄送贵重物品时,消费者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对此,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冼汉瑞表示,法律在解决此类纠纷中采取了过错推定原则,即除非承运人能举证证明导致货物毁损原因满足法定的免责情形,否则将推定是承运人的运输行为过错导致了货损的发生,并要求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当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因货损向承运人主张索赔时,只需要证明运输合同成立、货物交运以及货损发生的事实,只要承运人无法证明法定免责情形的存在,就应当对货损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建议

寄快递要支付合理保价费

冼汉瑞建议,消费者在寄送贵重物品前,应选择信誉良好、投送网络健全、服务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其次,应认真查看托运单,仔细填写各项内容,同时向快递公司索要票据等凭证,以免出现货损索赔时缺乏相应依据。

在寄出物品后,寄件人应通知收件人,并把邮寄内容,物品种类、数量等信息告知收件人,同时提醒收件人签收时应亲自当场拆验货物,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被人拆开的痕迹,如果发现货物损坏或缺失,应拒绝签收,并尽快联系快递公司,依法追究快递公司的责任。

最后,消费者应合理选择支付保价费,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所支付的保价费仅为消费者申报保价金额的1%至3%,支付了较低金额的保价费相当于买了份保险。

【责任编辑:樊欢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