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军校和国防生体检标准公布 体重过轻过重都不行

29.06.2016  12:56

  本报讯 6月30日,全省高招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生,普通院校招收国防生面试、体检全面启幕。2016年军队院校在豫招生体格检查标准已公布,政策规定,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招生体检分为:外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心理测试、辅助检查项目等多个种类。政策明确规定,考生不能通过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检测专用软件检测和结构性心理访谈的,体检不合格。

  军队院校招生外科体检项目中,不仅对考生身高有一定要求,考生体重过轻、过重都不合格。具体规定为: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并且,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一般情况下,考生身体有文身,体检也将被判定为不合格。但考生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身体裸露部位长径不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不超过10cm的文身,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潜艇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四种,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体检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

  郑州晚报记者 张竞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