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国税机关绩效管理结果运用的几点建议

04.01.2016  12:00

  当前,绩效管理工作在税务系统广泛、深入开展,成为税务机关加强日常管理的重要抓手。笔者认为:绩效管理作为一套激励机制,能否督促干部职工完成任务、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单位及个人双赢发展,关键取决于结果的合理应用,基层国税机关应重视绩效管理结果“怎么用”。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双赢”观念。工作中,应坚持“以人为本”,要让干部职工明白,绩效管理不是领导对同志们挥舞的“大棒”,而是促进工作的抓手,而绩效管理结果是改进工作的“校对尺”。平时工作中,考评者对被考评者要进行辅导,提供帮助;绩效考评时,考评者与被考评者要达成共识,共同认定成绩和不足,使考评结果公正透明;考评结束后,考评者与被考评者将关注点放在如何提升绩效上,使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实现“双赢”。

  坚持结合实际,促进工作开展。针对考评后的绩效结果,上级税务机关及时将反映出的问题通过辅导、讲解、答疑、沟通等方式告知下级,使下级部门发现日常工作中的问题、明白努力方向,使下级部门能够准确理解自己的工作在税收工作大局中所处的位置,进而区分轻重缓急,把握先后次序,做到心中有数,掌握工作主动权。

  坚持效能为先,注重后续管理。绩效改进既包括对人力资源配置、工作流程、工作方法的改进,也包括吸收和巩固外来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绩效结果交流反馈,引导干部职工对照结果,找出绩效偏差、薄弱环节,查找问题,改进工作。

  坚持责任落实,提升执行力度。对不同绩效指标分别按月、季、半年或规定节点实施考评,将考评结果及绩效动态在系统网站的绩效管理专栏内进行通报,建立督办事项“亮灯台”,依据事项通知、督察提醒、督察通报等内容,建立督察台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逐项分析问题原因,督促下级部门根据绩效结果找差距、订方案、抓整改,形成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的完整链条。

  坚持“双向”激励,激发队伍活力。把绩效管理作为一种导向,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转变旧习惯、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综合服务效能和税务形象。同时,把绩效管理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对在加分项目、创新项目、重点工作、难题攻坚上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在评先评优、记功嘉奖、干部选任上予以体现,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和干部严肃问责,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氛围。同时,建议尝试推行以“加分制”为主、责任追究扣分为辅的绩效考核模式。同时根据绩效管理结果的分析,有针对性地对人力资源结构作出调整,如在提拔使用干部时,优先选择绩效考核成绩优异的个人和部门负责人,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优先考虑提拔、晋升,使人尽其才,调动干部职工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凝聚向心力,增强队伍活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校对:马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