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合并: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今天成立

05.07.2018  13:21

今天(7月5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挂牌成立。新的郑州市税务局地址,位于郑州市政通路,原郑州市地税局的办公区。

1994年,国家实施分税制改革,当年10月,郑州市税务局一家分设为两家,郑州市国家税务局、郑州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今天,两个税局拆分24年后正式合并。

文/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王俊伟

原郑州国税局长任联合党委书记、局长

挂牌仪式颇为简短,升国旗、奏国歌之后,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揭牌,郑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跃华和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智勐分别作了简短发言。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揭牌仪式上,原郑州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峰为主持人,他的新职务是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此外,据了解,原郑州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立平任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副书记。

刘峰,1967年生人,自2016年1月起任郑州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在此之前曾先后任河南省国税局办公室主任;许昌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立平,1962年生人,自2017年3月任郑州市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在此之前曾先后任河南省地税局直属小浪底税务分局局长;开封市地税局局长;郑州新区地税局局长。

不止郑州市税务局,同一时间挂牌的还有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这是由原郑州新区国税局和郑州新区地税局合并而来。该局新的办公地点放在了郑州东站旁边的永和宇宙星,原郑州新区地税局办公区所在地。

拆分24年后的合并

24年前,国税局和地税局原本就是一家。至今,“在国税和地税部门,还有很多家庭,夫妻一方在国税,另一方在地税。”

1994年之前,在省及省级以下层级,只有一个税务局,负责所有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征收,汇总后中央从中抽成。但后来,中央获得的收入占比越来越少。为了提高中央财政收入,1994年,实施了分税制改革,税务局分设为国税和地税,国税负责征收中央税收,地税则负责征收地方税收。

分设之后,“当时就有这样一个情况,夫妻俩都在税务部门的,一个去国税,一个去地税。现在这样的家庭在国地税系统很常见。”

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实体经济成本费用的压力越来越大,国地税分设,渐渐显示出弊大于利,纳税人常常抱怨“多头管理”,每年的“两会”,减税降负都是主流话题之一。当“营改增”全面实施以后,国税和地税的合并,就显得愈发水到渠成。

低调进行的改革

省级、市级税务局集中合并挂牌前,国家税务总局都提前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机构改革视频会议。

上一次,6月12日,税务总局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机构改革部署视频会议。3天后的6月15日,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以及计划单列市的国、地税局的省级层面,在同一天挂牌成立。

这一次,7月3日,税务总局召开全国税务系统机构改革推进工作视频会议。两天后的今天,各设区的市级国地税局完成合并,新的税务局挂牌设立。

这似乎可以作为观察税务系统机构改革推进节点的窗口——毕竟,这场机构改革一直都在低调中紧张推进,从没有刻意对外宣传和渲染。

直到7月4日上午11时19分,人们不经意间才发现:郑州市国税局的官方微信“郑州国税”,已更名为“郑州税务”,其账号主体已经更改为: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另一份低调,显示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税务局的官网上。

自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成立之后,半个多月来,网站上仍未显示新的领导班子成员介绍。

改革向纵深推进

税务机构改革已经开始向纵深推进。

在7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改革推进视频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提到,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即将进入“改好省局树样板”与“市县推进全覆盖”并行阶段;进入省局“三定”与市县局挂牌并行、税务机构合并与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并行时期。

王军强调,各级税务领导干部要按照机构改革统一要求,把思想工作置于首位做好再做好,以改革的真情实感激励广大干部心无旁骛投身改革;要把改革运行机制作为关键理顺再理顺,确保各项组织推进工作落到实处;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抓严再抓严,确保以铁的纪律为改革顺利推进构筑铁一般的保障。

“市县局是下一阶段改革的主战场。”王军在7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改革推进视频会上强调说。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近日登载了《中国税务报》题为《愿以个人的“舍” 换取改革的“得”》的报道。报道中提到,按照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具体要求,根据税收工作实际需要,一大批原机构及其内设部门“一把手”可能从正职转为副职。如何对待职务的进退留转,既是税务领导干部本人,也是各级税务组织必须面对的一场考验。

王军也提出,近期,省局要做好指导市局挂牌、部署县局班子配备、落实省局“三定”、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市局和县局要做好顺利挂牌、班子配备、争取地方支持和“四个确保”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纳税人对“机构改革,服务先行”的获得感。

其实,在河南商报记者此前的采访中,接触到的税务人员,不管是县区分局的局领导、处室负责人,还是基层分局的副科级税务干部、一般税务人员,对于此次改革,心态大都比较积极,“不管怎么合并,还是要干好自己的工作。”

办税效率的改变

国地税改革更大的影响,显然还不仅仅在于80万税务干部,更重要的,是将影响10多亿纳税人。

关于影响,在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其实已经进行了高度概括: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至于国地税合并后对纳税人的影响,以及纳税人的注意事项,河南商报邀请中税中兴咨询集团董事长、中税科信税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陈俊岭做了解读。

他认为,国地税合并以后,对纳税人来讲,不再同时面对国地税两个不同的税务机关,纳税人办事更为便利,同时也会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提高办事效率。合并后,也有利于税收的公平性得到保障。原来企业所得税分别由国,地税两个税务机关分别征管,有时候可能会存在国地税对政策口径掌握不一致,就导致不同的纳税人面对同一个问题,适用的税收制度不一样,就损害了税收的公平性。

此外,随着国地税合并改革的深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未来也由税务部门进行征管,对纳税人来讲就更为便利。

另一方面,国地税合并以后,稽查的力量会得到加强。原来国税局在对企业进行稽查的时候,只检查国税局管辖的税种,国地税合并以后,稽查局会对企业所有适用的税种进行检查,并且由于合并以后稽查力量得到加强,有可能会提高稽查的企业范围,纳税人会大大增加被检查的几率。

可以说,应该注意到国地税合并给纳税人带来便利的同时,纳税人也应该关注其他一些影响,比如国地税合并以后,信息孤岛的这种状况就不再出现,国地税之间的信息共享,会使纳税人原来潜在的一些税收风险暴露出来,从而要求纳税人要进一步提高纳税遵从度。

几个案例看变化

河南商报记者曾经遇到过几个具体的涉税故事,或可以更直观地诠释改革即将带来的影响。

大约八九年前,河南商报记者曾接触到一个案例:有一个开汽车修理厂的女老板,经营了几年之后,不想继续经营了,就到国税部门做了注销,但后来,她买卖房产的时候,发现自己“上了地税局的黑名单”,就是成了“非正常户”,房产无法过户。当她找到地税部门的时候,被告知,只在国税注销是不行的,也要在地税走注销程序。这位女老板说:“我经营的时候一直是缴国税,跟国税局打交道,这中间我都不知道还要跟地税打交道。”

想必,这其中,一是存在陈俊岭提到的“信息孤岛”,当年其中一个税局没有及时掌握到这位女老板的经营信息,“没跟地税局打过交道”,一定说明平时已经漏缴税款了。另一方面,也显示了纳税人在面临两个税务部门的时候,可能是“真的不懂”,也可能刻意逃避了纳税义务。“在两个部门走两次注销程序”,则显示了办税的不便利。

去年,河南某县一家企业主讲述,那天地税部门突然找到他,说河南省地税局通过网络比对发现了,他的企业自注册登记经营以来,缴了两年的国税,一直就没缴过地税,要求他补缴税款、滞纳金。后来他就知道了,那是因为国地税合作在增强,国地税系统都使用了金税三期。河南省地税局的信息显示,2017年,河南地税还上线了与金税三期完全交互对接的稽查软件,实现了基于大数据的电子查账功能,自2017年7月上线至2018年4月底,全省地税系统通过稽查作业平台网络版查找应申报而未申报税款1.09亿元。

几天前,税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感慨道:“等国地税合并以后,各项社保费都是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哪个企业该给多少人缴社保,该缴多少,税局肯定都很清楚,大数据,云平台,应收尽收。”

换句话说,国地税改革后,享受到便利的,不仅仅是纳税人一方,还有国家的税费征缴机构。

最后,分享一位专家的点评:国地税合并,绝不仅仅是税务系统的改革,实际上会对企业经营、地方政府行为、以及中国经济,产生深远影响。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