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僵尸企业”处置明年上半年基本完成

17.11.2017  17:10

11月16日,我市举行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全市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推进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市长史占勇出席会议。

经过摸底排查,目前全市国企中共有30家“僵尸企业”,其中市级企业8家,县(市)区级企业22家。按照全市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总体安排,今年年底前将完成9家“僵尸企业”处置任务,明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剩余21家处置工作。

史占勇表示,推进“僵尸企业”处置是深化国企改革的核心任务和有力抓手,也是化解过剩产能、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布局、促进国企转型发展的关键举措,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以及各相关企业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加快推进全市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领导,严格督导,专人负责,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推动工作进展,确保“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