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个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获批

08.01.2015  12:07

      本报讯    记者王旭东报道    国家林业局日前批复,同意内蒙古二龙什台、浙江兰亭、安徽万佛山、安徽齐云山、江西莲花山、江西泰和、湖北偏头山、湖北大洪山、湖南西瑶绿谷等9个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要求严格按照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布局、功能分区、建设内容、分期目标实施建设,按照规划确定的范围进行公示和标界立桩。

  国家林业局要求,森林公园建设要按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严格控制开发建设强度,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森林公园的生态安全,维护自然人文景观资源的原始性和完整性。加强森林公园建设和经营,不得超容量接待游客,做好旅游高峰期应急工作,保障游客游赏质量,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对新建扩建项目,要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尽量少占林地。禁止开山、开矿、采石、挖沙、房地产开发以及建设风电场、高尔夫球场、开发区等不符合森林公园主体功能的行为。规划的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2014年,国家林业局共批复32个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