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要求的通知

30.05.2014  19:09

豫安监管办〔2014〕6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

近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我省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工作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从检查中发现企业安全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企业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相关记录保存不完整。二是化工行业近几年经济形势一直不景气,导致部分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人员流动性大,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三是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修订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八大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制定了相关标准,部分企业没有及时修订,作业票证管理不规范,特殊作业分析化验程序倒置等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不健全。四是变更管理制度操作性差,落实不到位。

二、安全设施部分未有效投入使用。本次检查中安全设施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自动化及其控制系统改造不彻底,存在漏项。二是企业擅自拆除部分安全连锁装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超标损坏、工艺运行指标超压等问题。三是应急救援器材部分失效。四是部分企业工人个体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不规范。

为做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现问题的整改,切实做好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被检查的4家企业,要针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检查组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尽快完成整改任务。当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尽快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后,有关省辖市安全监管局要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6月15日前报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三处。

二、深入开展执法监察活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今年要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反馈问题要求,按照年度执法检查安排,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执法监察活动,6月底前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检查到的问题要重点检查,对构成“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按照《关于印发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安监管〔2012〕133号)的要求,督促企业按时完成自动化及其控制系统改造,突出做好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落实,要举一反三,不留死角,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稳定。

三、开展规章制度落实专项整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督促企业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落实作为近几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在行政许可、标准化达标及日常监管中,抽查企业员工(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自身安全生产责任制熟悉掌握程度,抽查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及相关记录完整性,要重点抽查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八种特殊作业票证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制度落实情况。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