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5.11.2016  21:33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安监总科技〔2016〕100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意见》对推动安全科技创新发展、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意义,广泛组织开展《意见》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要组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有关企业和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专题研讨,吃透精神实质,把握任务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

      二、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组织科技力量,建立安全生产科技力量、技术产品和专家队伍档案,充分调动所在区域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技术服务机构等优质资源,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攻关重点课题研究,推进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研发,发挥安全产业示范园等特色园区作用,壮大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能力。要调动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的积极性,引导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加大安全科技投入,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

      三、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快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推广应用。引导和支持企业推广应用先进、高效、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与产品,提高科技保障水平。要围绕提升安全风险防控和预测预警能力,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步伐,促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