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配合国安工作 违反《反间谍法》被行政处罚

15.07.2015  18:35
你们真的是国安局的吗?”“证件要拍一下。”“老板规定,要有介绍信。”……连珠炮似的发问,让秘密执行任务的厦门市国家安全局的工作人员很无奈。
昨日(14号),厦门市国家安全局根据《反间谍法》第二十三条,做出对女子张萍予以行政处罚的决定。
张萍在厦门一家外资企业任公司经理。6月底的一天,她的办公室来了几名“特殊”的政府工作人员。虽然身着便装,但他们是国家安全局的警官,上门要调取一些相关材料。
在沟通时,警官们就已经言明:工作性质要保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但张萍却不这么认为,“主要是怕上头老板怪罪”,后来的情况说明中,张萍一再解释说,她怕丢了“饭碗”。于是,她开始大张旗鼓地给大小老板打电话,请示该怎么办。

张萍的行为造成的影响,是连锁性的。因为拒不履行法定配合协助国家安全工作义务的行为,不仅给国家安全工作造成了不良后果,其行为本身也已构成违法。
根据《反间谍法》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国安局做出对张萍行政处罚的决定。“很后悔!”当得知被处罚后,张萍一再表示。(海峡导报记者 房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