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在8方面取得新进展!下一步工作重点也定了

02.11.2016  09:31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一年来,作为落实《方案》的“先手棋”,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在推进国地税合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新进展、新成效?下一步,税务机关将从哪些方面深入推进国地税合作?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就这些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该负责人表示,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持续推进国地税合作,实现了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和信息高度聚合,在服务联合、征管互助、执法协同、信息共享、示范带动、社会共治、干部交流和组织保障 8 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多方式联合办税

拓展联合服务内涵

  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国税局、地税局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积极应对营改增带来的服务压力,普遍开展联合办税。

  

  目前,全国联合办税服务厅数量已达8568个,超过全国办税服务厅总数的六成。全国办税服务厅联合办税窗口总量超过3.5万个,联合办税窗口职能大幅扩展。

  

  在大力推进实体办税服务厅联合办税的同时,各地积极践行《“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推进联合网上办税服务。随着金税三期系统全面推广到位,更多的联合办税服务厅实现了“一窗一人一机”办理两家业务。

 

发挥各自管理优势

延伸征管互助范围

  针对营改增后税收管理服务面临的诸多难题,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扩大委托代征范围、协同探索“以票控税”和联合探索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合作,进一步加强征管互助,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今年以来,地税机关共在6543个办税服务厅和1883个代征点设置2.3万个代征窗口,代征增值税169.4亿元,国税机关在代开发票环节代征地方税费215.9亿元。

  

  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在联合开展非正常户管理和联合发布欠税公告的基础上,对在地税有税收违法行为或存在欠税的纳税人,国税协助采取限量供应发票等措施,督促纳税人及时履行纳税义务。各地国税局、地税局以房地产开发环节增值税管理为基础,联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实施项目管理,形成房地产税收环环相扣、信息勾稽、链式驱动和一体征收的税收管理机制。

 

有效整合执法力量

提升联合执法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6月实施了《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办法》,从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等环节建立“一揽子”稽查合作机制,推动联合稽查规范化、常态化。据统计,今年以来,各地税务机关通过联合稽查,共查补税款108.5亿元,比2015年全年增加46%。

  

  该负责人表示,自今年6月《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办法》实施后,各地国税局、地税局普遍实行联合进户检查、共同取证、联合审理和协同执行,实现了纳税人和稽查部门“双减负”,避免了执法“多头查”和处罚“多标准”的问题。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开展税警合作,全国共有615个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与公安部门联合建立了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

 

全面实施数据交换

着力打破“信息孤岛

  《方案》实施近一年来,各地国税局、地税局破除部门信息壁垒,畅通数据传输通道,完善信息交换机制,推进信息增值应用。

  

  该负责人表示,随着国地税合作不断深入,国地税双方不断拓展共享信息的范围,在共享税务登记、发票开具、申报征收、非正常户认定和欠税信息等日常征管数据的基础上,将纳税信用、税务稽查和风险管理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随着金税三期的全面上线,通过开放金税三期双方系统访问权限实时查询对方信息、搭建网络专线定期交换数据等方式,国地税双方不断完善信息交换方式,畅通传输渠道,提高信息交换效率,防范双方税收风险。今年以来,国地税双方共享信息222亿条,通过开展信息比对,增加收入321.7亿元,堵漏增收成效明显。

 

开展示范区建设

探索合作新路经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国税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的要求,一年来,各地国税局、地税局着力抓好国税、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建设。目前,全国共涌现出275个县级合作示范区,探索开展了38项自主创新事项,其中,部分可复制、可推广的合作事项已被纳入《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的升级内容。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建立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和国地税合作规范要求,各地合作示范区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落实合作事项,为其他地区开展合作提供实践参照;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带动其他地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深化合作;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合作示范区结合本地实际,拓宽合作领域,先行探索新合作事项,发挥好合作“试验田”的作用。

 

携手加强部门协作

推动实现税收共治

  围绕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各地国税局、地税局积极推动健全税收保障机制,大力促进税收共治。

  

  该负责人介绍说,除黑龙江正在研究制定税收保障条例外,其他35个省均出台了税收保障文件,为国税局、地税局依法治税提供了制度保障。

  

  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合力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建设,联合从工商、财政、社保和住建等32个部门获取股权转让、车辆登记注册、房屋租赁、财政性资金拨付、养老保险金缴纳、土地出让、房地产项目和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等190多项信息。同时,各地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向相关部门提供涉税信息,推动社会共治。

 

推进干部挂职交流

有效筑牢合作根基

  为推进干部交流,各地国税局、地税局普遍开展了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工作,目前,已有34个省国税局、地税局共互派挂职干部4044名,国税、地税合作呈现新气象。

  

  该负责人表示,通过建立挂职干部交流长效机制,挂职交流干部在省、市、县和分局四级机构实现全覆盖,在领导班子、业务对口部门、基层税务分局和办税服务厅均有配备,实现了短期合作向长态化合作的转变,合作的根基更加牢固。交流干部到挂职单位,逐渐融入新的团队,增强了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了双方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干部交流挂职,培育了顾全大局、互信互助、和衷共济和勇于担当的合作文化。

 

党委政府统筹部署

深化合作开创新局面

  一年来,国税、地税机关合力攻坚,解决了诸多改革难题,合作成效得到了纳税人普遍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该负责人介绍,各省级党政领导及时听取国税局、地税局工作汇报,将国税、地税合作作为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协调推进,为深化合作注入强大动能。各省级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国税、地税合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范围,分解合作任务,实行跟踪问效;部分市、县政府还专门成立了国税地税合作领导小组,为深化合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开展税源调查和税收经济分析,向党政领导报送税收分析报告4232篇,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巩固现有成果

持续推进合作

  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下一步将在巩固现有国税、地税合作成果的基础上,落实好《方案》的要求,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 持续抓好《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的督导落实。对基层国税、地税合作工作开展调研评估和督导检查,加强业务指导,补齐工作短板,推广先进经验,实现合作事项在各级国税局、地税局的全覆盖。

  

   二是 大力推进县级合作示范区建设。按照“树典型、创示范、带全面”要求,组织好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的推荐工作,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 推动完善国税、地税合作信息化支撑。针对《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新增合作事项,提出新的信息化业务需求,尽快完善金税三期系统国税地税合作功能。

  

   四是 深入做好国税、地税合作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扩大合作的宣传范围,凝聚税收共治的广泛共识和强大合力,打造一批社会认可、纳税人满意的合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