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国土资源局坚持“五强化”坚守耕地红线

24.12.2014  18:23
       

伊川县国土资源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坚持五个“强化”,严防死守耕地红线。确保了全县60722公顷耕地、57127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国土、农业、林业、监察、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也成立了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督导、检查以及重大问题的决策。

二是强化工作落实。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基本农田落实到乡镇、村组、地块和农户,认真落实基本农田永久保护责任。每年年初,将省市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分解到乡镇、村组,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保护任务和职责。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实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补划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制度、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制度。坚持实行建设用地预审制度,对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从项目立项可研阶段进行控制;坚持实行补充耕地储备制度,做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立项实施和新增指标的储备。

四是强化执法监察。建立健全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充分利用遥感卫片技术,强化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采用天上看、地上查的方式,努力把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办理涉及耕地保护信访举报件,做到调查处理率100%。重点开展对基本农田的执法监察工作,严格考核,切实将执法监察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五是强化意识提升。组织开办乡镇基层管理干部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培训班,定期组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其依法行政意识。结合“4.22”和“6.25”等土地宣传日契机,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宣传栏及宣传标语,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教育和引导土地使用者依法依规用地、节约集约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