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国土资源局严把“四关”力促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1.11.2014  17:27
       

一是严把项目供地关。 按照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严格审核和控制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积极引导用地单位充分利用国有未用地建设,严格控制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 二是 把好企业布局关。 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产业向集聚区(园区)集中的原则,依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严格审查建设项目的投资强度、绿地率、建筑密度以及行政办公、生活用地面积等指标,防止建设项目用地布局“摊大饼”,从严控制建设项目用地规模。 三是 严把企业准入关。 会同规划、环保、发改等部门,严格控制引进与产业集聚区产业定位不相符的企业;严格控制能耗高、污染重、废物难处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进入产业集聚区;加快淘汰产业集聚区内现有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 四是严把 批后监管关。 会同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批后监督管理,实行常态化动态跟踪管理。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出让金的企业依法予以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涉嫌闲置的出让土地依法进行了调查,并提出处置建议;对即将到期开、竣工项目的企业,下发开竣工提醒告知、督促其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