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指路保险业:新起点 重保障 宽服务

10.07.2014  13:59
  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
  保险业发展方向指明:现代保险服务业 。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会议指出,保险业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具有巨大潜力。
  这意味着超9万亿总资产的中国保险业将步入新的发展历史阶段。而前一天,保监会主席项俊波称,未来10至20年,我国保险市场有望实现保费收入跻身世界前两位,保险业综合影响力将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会议鼓励保险资金,“支持股票、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这与2006年版保险“国十条”中“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投资比例”相比,要求更明确,更有针对性。
  新起点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提出了五项原则性要求,业内预计后续将有专门的文件发布,可能是“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意见”。
  与2006版“国十条”不同的是,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融入了新时期的国家发展战略中,授予保险业在服务国家保障体系中一个新的“身份证”,保险业地位和作用得到升华。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能够帮助企业和群众对冲经营和生活中的风险、增强安全感,激发社会创造创业动力,有利于增加就业、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可以一举多得。要以改革为动力,突出重点、协调联动,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此前在解读中国保险业的历史性新定位时曾这样阐述:保险业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可以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大有作为。
  即,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保险业要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为提升国家经济治理水平服务;要成为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为提升国家社会治理水平服务;要成为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抓手,为提升政府治理水平服务。
  重保障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促进保险与保障紧密衔接,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符合资质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产业、参与健康服务业整合,鼓励开发多样化的医疗、疾病保险等产品。
  同时,要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积极探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以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等为重点,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鼓励发展治安保险等新兴业务。
  另外,要创新保险支农惠农方式,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
  专家称,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手段,一方面能够辅助社会管理,帮助政府“管到位”。通过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社会风险管理中引入保险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另一方面,保险业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承接公共事务,帮助政府“放到位”。发达国家运用市场机制,成功地把一部分社会养老、医疗保障、灾害救助等在我国由政府承担的责任转由保险业承担,在降低政府管理成本、减轻政府管理压力、提高政府运行效率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效果。
  值得关注的是,一直处于“只听楼梯响”的巨灾保险制度,有望得到政府财政的支持,从而“靴子落地”。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逐步建立财政支持下以商业保险为平台、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
  最新数据显示,今年,我国商业保险承办大病医保的范围已经扩大到28个省份,覆盖人口近4亿;2013年,我国保险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各类责任保险,为国民经济各领域、行业的企业单位以及个人,提供了近49万亿元的保险保障,同比增长16.5%;支付保险赔款89亿元,同比增长18.7%;2013年,按照保费规模我国已经成为亚洲最大、全球第二的农业保险市场。
  宽服务
  现代保险服务业发达国家,如美国,保险业增加值在金融业占比是33%,占GDP的比例是2.8%,美国的保险加养老资金是17.6万亿美元。我国保险行业相距甚远。
  专家说,“差距意味着未来发展空间巨大”。我国保险业在服务和促进经济增长、完善金融体系、为城镇化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方面还有很大的空间,在促进科技创新方面也能发挥积极作用。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通过保险推进产业升级。鼓励保险资金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支持股票、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完善科技保险体系,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大力发展出口信用、境外投资等保险。
  相关数据统计,今年一季度末,保险机构投资性不动产规模754.87亿元,较去年同期的384.7亿元增幅达96.22%。而在保险机构已备案和注册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中,涉及地方融资平台的有3259.59亿元。记者 卢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