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为何发力内贸流通

02.09.2015  11:28

      国务院日前全文发布 《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下称 《意见》),将促进我国流通产业大发展的触手进一步伸向国内贸易流通 (以下简称“内贸流通”)。值得关注的是,不同于以往有关促进流通产业发展多围绕流通产业自身问题做文章,此次《意见》针对内贸流通,从法制化营商环境入手,意在通过内贸流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实现我国从流通大国向流通强国迈进的长远目标。

      内贸流通,顾名思义,是相较于外贸流通而言,从改革开放初期发挥满足人们日常基本生活保障作用的基础职能,到如今成为我国改革开放最早、市场化程度最高的领域之一,可以说,我国内贸流通产业已初步形成主体多元、方式多样、开放竞争的格局,对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和先导性引领作用日益增强。

      按照政府力促现代流通业大发展的意图,其有着可对接生产和消费,促进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多重职能。必须承认的是,越是流通程度高的地区,越能满足日益释放出的巨大的国内消费需求。

      可以说,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流通效率的高低,如果能够汇聚更多、更好的市场交易平台,形成便捷、高效、合理的市场环境,对于消费的促进力量将是巨大的。而消费的满足无疑将更好地对接生产需求,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

      实际上,正是因为肩负了众多职能,流通产业尤其是内贸流通才显得尤为重要。这一点从此次明确的发展目标中即可见一斑。根据《意见》,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内贸流通统一开放、创新驱动、稳定运行、规范有序、协调高效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使内贸流通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优化资源配置的新动力,为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夯实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这五个限定词,意在表述出现阶段各行各业乃至政府有关部门寄望内贸流通能够实现的发展程度。也恰恰是这几个限定词,道尽了当前内贸流通市场现存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关于当前内贸流通遭遇区域间壁垒限制,导致流通成本居高不下、流通效率低下等问题,《意见》提出,要“健全内贸流通统一开放的发展体系”,包括加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降低社会流通总成本;统筹规划全国流通网络建设,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开放融合的流通体系,提高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

      据记者了解,类似目标的提出可谓契合我国一直以来有关流通产业发展的任务表述,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布局流通产业高效、健康发展的同时,屡屡重申有关统一市场建设和降低社会流通总成本 (以“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比率”为主要表现)的问题。

      2012年8月发布的 《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就曾提出“到2020年,我国流通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城乡一体的现代流通体系,其中,在明确要求“流通领域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效果显著”的同时,“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明显降低”也被重点提及。

      需要提醒的是,我国近年来的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比率长期在18%左右徘徊,还远高于发达国家9%的平均水平。显然,过高的物流成本正是导致商品价格过高的重要原因,其中运输费用又占到物流总费用的50%之多。

      这显然不利于国内统一市场的建立,亦可能让“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这五个限定词成为空中楼阁。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整治内贸流通领域存在的所有痼疾。而正如《意见》所指出,“法制化营商环境”必须立法先行。根据《意见》,我国将“健全内贸流通规范有序的规制体系”,其中加快推进流通立法、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加强流通标准化建设、加快流通信用体系建设都有明确,但就规则体系构建而言可谓面面俱到,关键是能否在规则体系之下继续让市场发挥主导作用。

      对于当前我国内贸流通领域存在的众多问题而言,很多都来源于人为设置的地方规则壁垒导致,或源于利益分割、或源于缺乏协作机制等,总言之,若确保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内贸流通产业自身的发展优势,使之在既定法制化营商环境下高效运行,料将迎来不错的发展机遇。

      《意见》要求,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包括明确政府职责,加强内贸流通领域发展战略、规划、法规、规章、政策、标准的制订和实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信用建设,提供信息等公共服务,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调控,依法管理特殊流通行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界定内贸流通领域经营活动审批、资格许可和认定等管理事项,加快推广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规范行政许可流程,取消涉及内贸流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结合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推行内贸流通领域负面清单制度。

      其中,《意见》对严格依法履职的要求值得关注:建立健全内贸流通行政管理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等制度,公开涉及内贸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资金支持事项。这无异于为当前内贸流通领域普遍存在的地方乃至部门权力滥用牟利的行为戴上了 “紧箍咒”,而一份可被公开查询和监督的权力清单,亦将避免让“紧箍咒”流于形式,继而真正发挥利好内贸流通之功用。

      综观《意见》对内贸流通的发展定位和明确将采取的保障措施、手段和任务部署,如果真如各方意愿加以贯彻落实,不妨可对政府寄望通过以内贸流通为有力支点,撬动我国从流通大国迈向流通强国的持续动力之夙愿,报以足够期待。记者 童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