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文化三馆 “五项制度”助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03.09.2014  18:11

一是建立人员聘用制度。聘用制度的核心就是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受聘人员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实现事业单位用人的契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对未聘人员要按照规定积极稳妥地进行安置。

二是强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文化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编制内,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条件、待遇、聘用期限。根据不同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采取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公选公推、竞争上岗、人员择岗等多种方式确定聘用人员。

三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对文化事业单位分级分类管理。逐步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鼓励单位探索多种分配形式和实行以资本、技术、管理、信息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办法,增强事业单位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全系统率先在博物馆试行绩效工资制度。

四是建立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县政府出台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文件规定,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进入文化事业单位,提高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素质,把好选人用人关,防止通过各种非正当途径向事业单位安排人员。通过公开考试、招聘,我们引进硕士、本科实用专业人才充实到文化事业单位。

五是完善聘后管理制度。以实行聘用制为契机,建立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等基础性管理制度。聘用单位要按照科学政绩观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实行年度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结合的方法,对受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要按照政策规定和聘用合同规范解聘、辞聘行为,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事业单位可建立调解委员会,以化解矛盾纠纷,减少或避免人事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