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持续强化贫困村文化扶贫工作
固始县计划每个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七个一”的基本标准进行建设,即一个文化活动广场,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一个文化活动室,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一个简易戏台,长不少于10米,宽不少于5米,高不低于0.8米;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含一套音响和部分乐器);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含2个篮球架、2个乒乓球台、一套健身器材)。文化活动室可采取盘活存量(利用村委会、闲置学校等),调整置换方式解决,凡现有条件能够满足需要的一律不再改、扩建或新建。根据中宣部对贫困村“七个一”建设示范点投入标准:每个村需要投入26万元(不含征地费用),照此标准全县对131个贫困村要投入3406万元,采取县、乡、村三级资金投入方式:即县政府在全县统筹扶贫资金中对131个贫困村每村12万元划拨到乡镇,集中用于村文化广场建设,按时完成建设的奖励3万元。各乡镇(办事处)从已下拨乡镇(办事处)扶贫资金中对每个贫困村投入3万元,集中用于村文化活动室、简易戏台、宣传栏建设,不足部分由乡镇(办事处)财力补齐。
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由县文广新局列出器材清单,编制购置预算上报县政府,统一采购配送。一套体育健身器材,由县教体局根据体育器材清单编制购置预算,从体彩经费中加以解决。村文化广场用地由村里自筹解决。23个未开通有线电视的贫困村,县财政拨款和县文广新局筹资,按要求分两批实施“村村通”,2016年第一批10个贫困村,2017年6月第二批13个贫困村全面开通。2016年10月底以前县文广新局根据有关政策进行前期基本情况调查摸底,掌握相关数据,出台《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11月1日-12日: 县文广新局等单位依照《中宣部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即“七个一”的总体要求,列出清单,编制标准,建章立制,成立县、乡领导小组。11月13日-11月25日:县文广新局等单位根据《标准》和城乡总体规划,科学选置,依规征地,合理规划布局,县文广新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建议指导。2016年11月26日-2017年1月30日。46个贫困村,按照“七个一”标准全部完成。
2017年2月1日-2017年4月30日:85个贫困村完成文化广场选址、平整场地、硬化、亮化、绿化(文体广场);依托村委会、文化活动室,闲置学校等,盘活存量,调整置换,新建、改建、扩建文化活动室,同时文化器材、广播器材、体育健身器材招投标政府采购配置到位,按“七个一”标准建设到位。2016年11月-2017年6月:全县23个没有开通有线电视的贫困村,按标准全面开通。2017年5月:依照《方案》和《标准》对全县146个贫困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全面验收,“七个一”工程项目全部完成达标。县文广新局等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子,制定方案,规划配置标准,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按照阶段性目标任务,对“七个一”建设标准进行全面的指导、督查、验收,同时做好文化广播器材的配送安装工作。(固始县文广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