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实行“四项制度”全力推进退伍安置工作
04.03.2016 17:58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落实民政部、省政府及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关于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要求,近日,省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实行重点工作“四项制度”的通知》,确保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一是各项工作相关数据实行月报制度。各地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份工作完成情况。每年第三、四季度末,除报送数据外,还需报送书面工作总结。对未按时报送的市县,不定期进行通报批评。二是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地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等重点工作实行定期通报。7月、10月、12月分别通报各地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工作进展情况。三是督促工作落实实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制度。通报各地工作进度、工作经验和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各地在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四是年终实行综合考评制度。参照民政部确定的退伍安置工作综合考评指标,确定我省退伍安置工作考评细则,将报送信息情况列入年终考评指标,对各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与年终民政工作综合排名、培训经费补助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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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201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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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省残联举行全省残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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