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血头"非法组织卖血受审

12.05.2014  09:40

  四人组织卖血在顺义法院受审。京华时报通讯员刘秀文摄

    (记者裴晓兰)何某等4名“血头”分别组织卖血者定点集中卖血,从每人身上赚取提成200元。昨天,他们因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在顺义法院受审。一名被告人称未对卖血的人进行卫生检查和相关检疫。

  上午9时许,何某等4人被法警押进法庭,他们平均只有20多岁,文化程度都不高,有的无业、有的当保安。第一被告人何某还是一名“90后”,来自黑龙江,小学文化。

  检方指控,何某等4名被告人分别通过熟人介绍、互联网发布的帖子及路边小广告等途径,了解到出卖血液可以拿提成,便分别通过张贴小广告、打电话、发布QQ信息等方式招募卖血人员。2013年7月18日、19日,4人安排共计20余名卖血人员在顺义区万科四季花城小区的房间内出卖血液。去年7月20日,他们被警方查获。检方认为应以非法组织卖血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4名被告人都表示认罪,称招募卖血者的目的就是为了挣钱。发帖子时,他们标注“400cc血400元,男女不限,血型不限,完事给钱”,并留下联系方式。他们让卖血的人到地铁站集合,随后统一带到抽血地点进行管理,事后可以从每名卖血者身上赚取200元提成。其中被告人吴某称,他们对卖血者的身体状况不了解,没有进行卫生检查和相关检疫。

  4名被告人中,现年26岁的山东人张某是个累犯。2013年1月14日,他就因犯非法组织卖血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1000元。因在判刑前就被关押了几个月,他于2013年2月27日刑满释放。出狱不到半年,他又当上血头。他当庭解释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就为了挣钱,现在很后悔。

  检方建议对他们在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6个月的幅度内量刑。案件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