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司法局落实“四化”措施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05.07.2016  22:38
              “常态化”。成立许昌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督促各县(市、区)司法局、各执法科室切实采取措施,认真组织,推动全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现常态化。“普遍化”。梳理服务型行政执法事项,规范服务型行政执法程序,制定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文书,建立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案卷;把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与为人民服务宗旨有机结合起来,推行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执法理念和新型执法方式,在各执法科室、全体执法人员中全面开展、共同推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在全系统实现普遍化。“精准化”。把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打造优质执法队伍作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基础工作,邀请专家学者、先进工作者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授课,提高执法人员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认识,丰富服务型行政执法知识,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实现精准化。“规范化”。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策法律培训,革除对服务、管理、执法认识不清的思想,杜绝行政执法与行政指导脱节、以行政指导代替行政执法的现象。开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专题宣传活动,印制《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制作行政辅导书、提示书、建议书、告诫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档案,全面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