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宁陵县工商局“四个实行”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08.05.2014  14:13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宁陵县工商局从服务“三农”、保护“三农”的大局出发,针对农资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管,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监管新路子,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成效明显。

一是实行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辖区农资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排查,在清理农资经营主体资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

二是实行农资市场网络化巡查和实地巡查相结合制度。做到“网络监管、责任到人,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网格化监管和实地巡查,促使监管责任人做到“六个明确”即明确自己监管的地段,监管的对象、监管的内容、监管的目标要求、监管的职责分工,监管的责任追究。

三是实行农资市场监管“约谈”制度。通过日常巡查与网络监管,针对农资经营主体超范围经营,不健全索票索证等轻微违章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行政约谈,督促限期改正。

四是实行农资商品备案登记制度和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农资经营主体对其进货来源,数量、品种、厂家名称质检报告及相关手续,在第一时间到工商所登记备案、签订《农资商品质量书》,提高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