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府嘉园、学府欣园停车位第二次选售的通知

07.06.2017  22:50

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定于6月9日(周五)进行学府嘉园、学府欣园停车位第二次选售。为保证停车位现场选售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现场选售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售时间和地点

地点:莲花街校区办公楼学术报告中心

D204会议室(等候区)、D205会议室(选取区)

时间: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选车位顺序及时间段详见附件1。

二、选售流程

第一步:等候。按照日程安排,选车位人凭身份证(选车位代理人凭“选车位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等候区签到、领取“选车位顺序号单”、等候。根据前方选车位情况,由工作人员按序5户为1组,引导进入选车位区。

第二步:选车位。1、选车位人(代理人)选好车位后,由工作人员引导下,按序在展板的相应车位号后签上自己的姓名。2、选车位人(代理人)在“登记表”相应车位号后,签上自己的姓名(代理人须签上选车位人姓名和代理人姓名)。3、工作人员开具车位号单,由工作人员、选车位人(代理人)签名后,将车位号单(副本)交给选车位人员。

第三步:交款。选车位人(代理人)持车位号单(副本)到交款处交款。交款点工作人员在车位号单(副本)上签印并出具交款收据。

第四步:签订协议。选车位人(代理人)持车位号单(副本)和交款收据,到协议签定处签定相关协议。

三、选售要求

1、选车位人员须提前准备好个人身份证与身份证复印件(3份)。

2、选车位人(代理人)提前30分钟到等候区签到,领取选车位顺序号,等候选车位。

3、选车位人员按照工作人员通知进入选车位区,迟到3分钟者和选车位时间超3分钟者,自动退为后一组的第一位,重新等候进入选车位区。

4、每户进入选车位区的人员不得超过2人。

5、车位款刷卡交纳,不收取现金。不能及时足额交款的,视为放弃选车位。

6、选车位程序各步不可逆,选车位人员在选车位程序各步一经签字,视为该步完成。选车位人员未完成选车位程序离开选车位区,视为选车位人弃权,所选车位由学校收回。

7、车位号单一经开出,选车位人员不得变更。车位号单副本与正本及“车位号登记表”同样具有证明所选车位号的效力。

8、选车位现场一切环节不准代办,需代办者必须提前办理委托手续(见附件2)。书面委托须有委托事项和委托人本人(或配偶)的签名及手印并附上委托人(或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本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作为代理人现场选车位凭证。

四、其它事宜

本次选售欲购买两个停车位的,请在选售现场进行登记,6月9日下午所有选购车位结束后,按顺序号集中再次挑选另一个车位。

请各单位提前通知本单位选车位人(或选车位代理人)按时间节点要求,提前30分钟到等候区等候。

请离退休工作处通知到本次申购的离退休人员。请资产与产业管理处通知到本次申购的集体所有制退休人员。

 

 

1.停车位第二次选购排序名单.doc

2.停车位第二次选购委托书.doc

    附件1-2.rar

 

 

校工会、财务处、师生公寓管理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