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出文促商贸物流发展 电子商务物流受重视

25.09.2014  19:15

      编者按:近年来,我国商贸物流体系逐步形成,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涌现出一批商业模式先进、供应链整合能力强的商贸物流企业。但从整体上看,商贸物流小、散、乱,专业化、社会化、标准化程度低,运作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没有根本扭转,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为此,商务部近日发布了《商务部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近日,商务部发布了《商务部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提高商贸物流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等八个方面的相关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落实财税土地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政策和资金支持商贸物流发展。抓紧落实现有的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税收减半政策。       近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各级政府日益重视商贸物流的重要作用。国家先后发布了物流业调整与振兴规划,印发了支持物流业发展的“国九条”;商务部也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商贸物流业发展、降低流通成本的专项规划和指导性文件,开展了相关示范工作。       然而,随着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的商流、信息流、资金流都可以利用虚拟网络完成,但物流却需要有实体空间转移和时间消耗,无法虚拟化。与此同时,我国物流的社会化程度还不理想,第三方物流占物流市场的比重尚不足25%,尤其是随着网络购物的迅速发展,商贸物流相对滞后、流通设施投入不足等矛盾更加突出,       为此,《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推进商贸物流和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及业务流程再造。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商贸物流企业的合作,合理选择物流网络节点,完善信息共享和利益分配机制。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与社区便利店合作开展“网订店取(送)”。支持商贸物流企业扩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在配送中心建设、网点开发、车辆保障等方面加大投资和改造力度,有条件的企业要“走出去”,布设集散中心和网络,满足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要求。       同时,支持商贸物流企业与生产企业、批发零售等企业通过共用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通过中央和地方两级示范,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发展,发挥平台整合调配物流资源,解决物流信息不对称、接口标准不统一等矛盾,实现精准化、可视化管理等功能,并搭载企业诚信、托盘循环共用、物流金融、跨境电子商务、商品溯源、通关便利化、多式联运等各种增值服务,为广大商贸物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升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降低交易成本提供有利条件。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政府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将现有交通、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可公开的电子政务信息进行整合后,向社会公开,实现便民利企的物流政务资源共享。       《意见》明确,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政策和资金支持商贸物流发展。对工业、商贸流通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兴办第三方物流企业,或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整合、重组成立的物流企业,或在企业内部重组涉及企业资产、股权变动的,可商有关部门研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抓紧落实现有的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税收减半政策。积极争取将物流企业配送中心、连锁企业配送中心项目内用于建设仓储设施、堆场、货车通道、回转场地及停车场(库)等物流生产性设施用地列入工业、仓储用地范畴,并研究降低公共性、公益性商贸物流用地的投资强度要求。(编辑:胡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