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商务综合行政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1.09.2016  21:40
鹤政办〔2016〕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商务综合行政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8日

  
鹤壁市商务综合行政监管执法体制

  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商务部、中央编办《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商秩发〔2015〕499号),省商务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务综合行政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商监管〔2016〕5号)要求,结合我市商务领域行政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深入推进商务领域行政监管执法体系标准化建设为主线,以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边界清晰、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为目的,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整合梳理监管执法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改善保障条件,实施监管重心下移,拓展领域,创新手段,着力解决商务部门“”“”不分,机构队伍不规范,职责分散,力量薄弱,监管执法领域缺位、不到位等弊端和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更好维护群众消费安全和正当权益,为全省、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出示范。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二)注重实效。理顺关系,转变职能,健全机制,规范运行,务求改革取得实际效果。

  (三)集约高效。梳理整合监管执法职责职能,实施“”“”分离,减少层级,明确责任,集中职责,高效监管。

  (四)完善体系。完善机构,强化队伍,充实一线,依法监管,全面履职。

  三、主要任务

  (一)梳理整合监管执法职责职能,确立综合监管执法体制

  1.梳理职责。依据现行涉商法规,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认真梳理职责权项清单,纵向上理顺市、县两级监管执法职责,横向上厘清与有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做到权责统一,清晰明确。

  2.整合职能。按照行政管理与行政监管执法职能相对分离的原则,将分散在市商务局内设科室、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等商务行政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统一交由市商务综合稽查支队承担。

  3.理顺体制。按照中央编办、商务部关于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的要求,建立由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协调,市商务综合稽查支队、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各相关行政管理科室衔接配合、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商务领域行政监管执法工作体制。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执法能力

  按照“健全机构、职责明确、属地管理、充实一线、强化素质”的原则,将人员配置向一线倾斜,充实市(区)、县执法队伍,合理配置监管执法力量。

  对市(区)稽查队伍、具有监管执法职责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组建鹤壁市商务综合稽查支队,负责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指导,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承担市辖区酒类流通、成品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二手车交易、散装水泥、零供交易、零售商促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典当、拍卖、再生资源回收、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商业特许经营、对外劳务合作、餐饮业、家政服务等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按照“统筹协调、统一标准、统一执法、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区监管执法力量整合后,各区监管执法队伍统一纳入市商务综合稽查支队,实行双重管理。监管执法业务由市商务综合稽查支队统筹管理,人财物、监管执法职责由各区负责管理和履行。

  按照市(区)、县整体推进的原则,浚县、淇县比照市里加快推进试点工作,认真落实机构规格和人员编制,负责辖区内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商务监管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和监管工作水平。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监管执法运行

  以进一步实施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商务领域监管执法规范运行。

  1.建立网格化日常监管机制。建立分区域常态化日常监管市场巡查制度,定期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法规宣传、指导服务,适时全面准确记录市场巡查情况,不断完善监管工作文书和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基本经营信息、监管信息档案库和黑名单库,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全程记录、责任追溯、定期轮岗、业绩考核。

  2.健全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建立不同行政执法部门间、毗邻地区商务部门间、商务部门上下级间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增强执法效果,加大违法犯罪的惩处打击力度。

  3.完善行政监管执法规章制度。进一步制定完善商务领域行政管理、监管执法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文书。通过行政管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相互衔接配合,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商务监管执法体系健康规范有序运行。

  4.强化行政监管执法制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预先法律审核、重大案件集体会审等一系列行政处罚内部制约制度,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社会团组、城乡群众、企业代表等社会监督制度,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完善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畅通电话、窗口、电子信箱等社会公众渠道,保障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性、廉洁性,扩大商务监管执法的社会影响,提高公众知晓度,树立商务监管执法的良好形象。

  (四)强力推进基础建设,改善监管执法保障条件

  1.按照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的通知》(豫商秩〔2011〕26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商秩〔2014〕9号)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全面履职的实际需要,在商务监管执法标志标识、服装、车辆、执法装备、通讯工具、办公场所、机构队伍、工作流程、监管执法工作文书等多方面达到统一、规范,增强监管执法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商务行政监管执法水平。

  2.健全商务行政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商务行政监管执法人员经费、工作经费、能力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

  (五)实现监管重心下移,不断拓展监管领域

  1.机关工作人员向监管执法一线倾斜。进一步精简机关行政管理科室人员,调整充实监管执法机构力量。

  2.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乡村监管网络。乡镇(街道)要明确专(兼)职商务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配合市(区)、县商务部门做好当地商务领域市场监管执法工作。

  3.稳步拓展监管领域。结合实际,围绕鹤壁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逐步将监管领域从酒类流通、成品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再生资源回收等拓展到二手车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典当、拍卖、商业特许经营、零供交易等多个行业。

  (六)搭建监管信息平台,提升行政监管执法效率

  1.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融入卫星定位、互联网等技术,配置移动监管执法、监管执法记录仪及数据实时上传设备,建成集网上办公、办案、管理、移送信息汇集发布、培训、经验交流、案例点评、工作业绩考核考评为一体的监管执法业务管理系统。

  2.创新媒体服务手段。结合全省商务领域市场监管业务管理系统建设,利用微信、短信等形式,探索开发手机应用功能模块,为城乡群众提供企业信用、违法违规记录、商务新政与动态等查询服务。充分利用12312热线平台,对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315等热线平台,实现商务领域监管执法与社会监管信息互通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商务综合行政监管执法体制改革,是简政放权、规范执法、推进依法行政、打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商务综合行政监管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把商务综合行政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商务、编制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鹤壁市商务综合行政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改革事项。

  (二)密切配合,创新工作。商务、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积极主动,创新工作,争取多方支持,合力解决改革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加强联系,强化督导。市商务局、编办要加强对县区的督促指导,主动与上级商务、编制部门联系,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鹤壁市商务综合行政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鹤壁市商务综合行政监管执法体制改革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史全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于    燕(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裴文顺(市政府副秘书长)

  蔺其军(市商务局局长)

  曹林淇(市编办主任)

  张少敏(市财政局局长)

  薄迎辉(市人社局局长)

  成            员:栗帅领(市商务局调研员)

  郭志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关    越(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于新乐(浚县政府副县长)

  闫    浩(淇县常务副县长)

  王海新(淇滨区副区长)

  马成海(山城区副区长)

  张育文(鹤山区委统战部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蔺其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栗帅领、郭志全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要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组织专门力量实施具体改革推进工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