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务厅在第七次全国商务法律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19.12.2017  20:32

 


河南 省商务厅在第七次全国商务法律


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2017年12月3日至5日,商务部在 北京 召开第七次全国商务法律工作会议。全国商务主管部门代表,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外交部以及商务部、商会等同志共140余人参加会议。部长助理李成钢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指出,要深刻领会十九大对商务法律工作的重大指导意义,立足商务法律工作综合保障定位,积极贯彻商务部部署,全面做好新时代商务法律工作。条约法律司司长陈福利作主题报告。报告指出,过去两年来,全国商务法律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发有为,法治建设成绩斐然。会议明确了未来两年工作重点。


在交流发言环节,围绕“内贸流通法律”专题,孙敬林副厅长代表河南省商务厅作题为《坚持改革法治并举,做好商贸流通工作,加快推进河南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程》的典型发言。发言围绕我省积极开展内贸流通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落实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综合推进监管执法体制改革、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规范 市场秩序 等商务领域法治建设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我省商务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的成绩和有关经验,并就加强工作指导和交流、加快内贸领域法规规章的修订、进一步改进商务法律业务培训等提出了建议。我厅的发言获得与会者的肯定和好评。除此之外,我厅商务立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调解等工作3次在报告中被提到。


12月5日,孙敬林副厅长作为讨论小组的召集人组织并参与了研讨活动,圆满完成了会议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