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出口管网”建设项目BT(建设—移交)招标公告

09.06.2014  18:29

经河南商丘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拟对河南商丘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出口管网”建设项目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实施该项目。招标人为河南商丘经济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报名。

一、项目名称: 河南商丘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出口管网”建设项目BT(建设—移交)

二、 项目编号: 商新财采(2014)009—1号

三、建设地点 :商丘经济开发区内

四、投资金额: 约100万元

五、回购方式及时间: BT(建设—移交)模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6个月付工程款的50%,12个月付清余款。

六、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七、 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2、拟派建造师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临时)及其以上资质,且没有在建项目;

3、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自有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

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3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持下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新利源大厦【河南省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东北角(双座29层)】二楼207室报名。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银行提供的自有资金证明;

9、近三年内,二个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单项工程造价100万元及以上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项目管理合同”;

        10、外省企业出示《进豫备案证明》;

        11、开标时,出具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日期在公告日期以后)

通过资格审查的,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资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万元。

  九、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十、联系事宜

        招标人:河南商丘经济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

        地      址:商丘经济开发区内

        联系人:李先生    13803708087

      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利源大厦【河南省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东北角(双座29层)】

  二楼207室

联系人:李女士      0370-2035516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