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局“四位一体”强化依法行政

08.05.2014  17:05

      2013年,商丘市统计局围绕构筑中原经济区东部战略支撑的部署,以“三个提高”和“四大工程”建设为重点,以服务型执法建设为保障,凝聚共识、激发干劲,立足“四位一体”助力依法行政有效开展。

      一、建立观摩机制,提高案卷制作水平。 与市法制办、省局法规处建立沟通机制,利用法制培训、案卷评审的有种契机,组织执法人员对典型案例进行学习,熟悉掌握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案卷评查重点。对照案卷评查标准,对本年度的行政处罚卷宗整理归档情况进行评查,重点检查主体是否明确、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文书的基本要素和案卷归档是否规范、标准等内容,不断提高执法案卷制作水平。

      二、实行回访机制,提升统计公信力。 通过电话、回访卡的形式对本年度行政处罚对象进行回访,重点了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以及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进一步提升了统计执法公信力。

      三、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商丘局要求执法人员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以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同时,对原有各项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了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推行“阳光执法”,将统计执法人员、执法责任、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相对人享有的权利以及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内容和要求等方面的内容通过文告、公开栏、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加强对统计行政执法的内部相互监督和社会监督,规范执法活动,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四、突出服务机制,创造和谐环境。 立足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切实做好统计法制的宣传、执法工作,在加大查处违法案件的基础上,抓住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级党政领导和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开展数据质量监督和检查,将在执法过程中收集到的信息整理归纳,提炼出针对性强、牵涉面广的信息及时上报各级领导,为领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建议或意见。